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单位清查登记阶段

20.09.2018  17:53

  9月13日,记者从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协调会上了解到,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普查共分为三个阶段。目前,全省单位清查工作已进入登记阶段。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掌握国家经济发展状况、提高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科学性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我省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经济主体日益增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快速涌现,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呈现出新特点新趋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摸清新时代我省经济家底,客观反映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进展以及新动能的成果成效,推进国家和我省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推动“一优两高”、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将全面摸清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等内容。这次普查将根据不同类型的普查对象,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行政记录相结合的方式采集获取普查数据,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通过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在线填报和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18年普查准备阶段,以集中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方式以及依法普查为主,着重于国家和我省对经济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重大政策和重要活动的宣传。第二个阶段是2019年1-9月的现场登记及数据处理汇总阶段,以宣传依法普查和讲好普查故事为主,展现普查现场登记实况。第三个阶段是2019年10-12月普查数据发布及开发应用阶段,这一阶段以发布主要普查数据结果和资料开发应用为主。据悉,将组织普查成果新闻发布会并发布普查公报,开展普查公报宣传解读,开展普查课题成果宣传解读。(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