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城市“常见病”开“诊疗单”
青海新闻网讯 “刚改建过怎么又挖开了?”“一下雨就内涝!”“有些路面都裂开了,怎么回事啊?”……不少市民抱怨过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1月20日,民建委员提交了《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给城市“常见病”开了一份“诊疗单”。
【现状】近年来,省政府、市政府持续多年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使我省市政道路建设面貌发生了变化,但市政工程不同于一般建筑工程,其建设资金基本上来自财政拨款,而且投资大、工期紧、要求高。工程项目由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并代表国家对投资进行管理和控制。
这份建议中提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缺乏远景规划、配套滞后与市政设施管理不到位这两点。各类设施标准不统一,如地下管线各类检查井盖规格不一、材质不同(有铁质、水泥制品、复合材料等),散布在大街小巷,既不美观,又不利于维护管理。道路、排水设施管理力度不够;乱占、乱破、乱接现象严重,道路被破后修复质量不高,形成了长期隐患。特别是在抢修作业、管网铺设等过程中,施工单位各行其是,路面、人行道反复沉降,使用不久即千疮百孔,严重影响群众的生活。车辆停靠无序;相应的配套设施和监管跟不上,造成人行道损坏严重。
随着城市的发展,各类车辆逐年增多,车辆停靠的问题日益突显,目前虽然利用人行道停放车辆解决了部分问题,但由于人行道的设计标准较低,致使交通混乱,人行道损失较大,且难以维护。对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处罚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大型超重车辆运输造成路面被陷的现象屡见不鲜,人为损坏市政设施的案例逐年增加,已成为城市公害。
【建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先行,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要加强。
基础设施建设要做好远景规划。对即将兴建的基础设施规划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还要着眼于未来城市发展、市民物质文化需求的可持续发展,突出规划的前瞻性与权威性。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之间存在的矛盾,完善城市区域的功能布局并结合旧城改造做好长远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要跟上;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城市交通枢纽、文化公共设施、城市电力管网、城市通信管网、城市公共绿地和城市水系、生态环境保护、城市防洪排涝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随意建设和重复建设现象。
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要加强。统一各类设施标准;特别是各类井盖可逐步实行标准化改造,统一材质、规格,便于维护与管理,达到美观实用的最佳效果。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工程修复质量,避免多重修复、浪费资源以及修复后出现责任不明、无人管理的“盲区”现象;严禁污水接入雨水管网。鼓励城市主要道路采用非开挖建设方式敷设地下管线。要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方式改革,大力推广采用综合管廊、共用管沟等建设方式,节约地下管线占用空间资源,防止道路重复开挖。对需停靠车辆的人行道提高设计标准,并实行集中改造;对不能停靠车辆的人行道加强规范管理和执法力度,避免或减少损坏人行道现象。在加强对市政设施巡查的同时,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对造成城市道路破坏各类超重车辆实行经常性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