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综治办等六部门对海东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30.09.2016  18:10

  9月27日,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综治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残联、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联合督导组,分别到海东市平安区、乐都区对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中,督导组依据国家关于试点地区工作提出的“八个必须”,重点检查了两个区的精神卫生人员培训、精神疾病患者筛查登记、专业医疗机构精神科建设进度等工作,听取了海东市卫生计生委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开展情况汇报以及海东市综治、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对于下一步工作的计划和相关建议。汇报结束后,督导组一行对海东市人民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等工作进行了重点了解和检查。在乐都区,督导组重点了解了当地社区精神障碍患者联合管理服务小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实施个案管理情况和乐都区相关部门对3-5级患者和在册弱监护、无监护及不服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以奖代补情况等。

  督导组对海东市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要进一步突破,建立“一站式”服务模式,整合一切资源,出台一新政策,提高检出率、知晓率; 要进一步探索可复制的工作模式,及时总结工作中取得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工作中总结提炼可推广、可学习的工作机制,通过强化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精神卫生工作创新发展,为全省精神卫生工作做好示范带头作用。 海东市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推动省综治办、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六部门《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做好补助的审核发放工作,全面提升精神疾病患者的筛查、治疗、管理工作; 要抓好基层精神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做好农村偏远地区精神疾病患者筛查工作,提高农村地区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同时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药品采购、配送及发放工作,防止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要加快海东市精神卫生专业医疗及福利机构的建设进度,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