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综治委专项考核省交通运输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02.12.2016  18:44
    12月1日,省司法厅副厅长左旭明带领省综治委第六考评组,到省交通运输厅检查考评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陆宁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陶永利,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考核。     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我厅综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综合考评。考核组在认真听取我厅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和依法治省工作情况汇报后,查看了相关资料,并前往大通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和省公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实地查看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考核组认为,一年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高度重视,加大人力、财力投入,通过强化领导、夯实基础、创新工作、多措并举、通力协作等方式,下大力气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产生了良好的效果,特别在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行业综合治理;发挥行业特色,强化依法治理,规范源头治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综治管理水平;强化“四个信访”工作理念,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加强源头管控,积极做好内部安全防范;扎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依法治省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工作卓有成效,有力地维护了行业和谐稳定,为保障全省交通行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了保障。希望交通运输厅进一步加强综治专项工作力度,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让群众检验综治工作的成败得失,让群众分享综治工作成果。     通过这次考核,我厅将结合行业工作实际,持续深入推进综治(平安建设)和依法治省工作,以考核为契机,常抓不懈,确保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和谐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