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17.01.2020  19:40

2019年,省民宗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民族宗教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王建军书记在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下发省民宗委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台账),及时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宗教方面立法、执法、普法等工作,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二是主动协调推进法治建设重大工作。《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2019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立法期间,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省内外调研,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主动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确保立法工作顺利推进发挥了重要组织领导作用。做好修订《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调研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草案起草小组,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先后带队赴省内6州2市和甘肃、西藏、宁夏、四川等省区开展宗教事务管理立法调研工作,汲取意见建议,借鉴做法经验,为全面推进条例修订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委党组高度重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机关议事、办文办事规则和内部制度性规定中,均充分体现严格依法决策。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印发《省民宗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等11项制度和《省民宗委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计划》,有力推进民族宗教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对各地和26个部门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及执行民族平等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认真落实双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拍摄《远方的麦浪》《青海拉面纪事》《青海拉面纪实》等普法教育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六是加强宗教事务依法治理。依法加强和规范寺庙管理,落实寺庙动态管理办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和管理,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开展对持有“马有德偏激观点”宗教势力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提升宗教活动场所防灾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