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一批”助力脱贫攻坚——海东市脱贫攻坚系列报道之一

27.12.2016  17:32

今年以来,海东市在脱贫攻坚中致力贫困村、贫困户“缺什么、补什么”,全面落实“八个一批”脱贫攻坚政策,实行全方位扶持,全市脱贫攻坚形成整体合力。

海东市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工程。共扶持10249户3804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立足当地优势产业资源,坚持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商则商的原则,实施种植业、养殖业项目49项、38项,建立种植基地44处,种植规模达0.36万公顷,建立养殖基地79处,修建畜用暖棚22.4万平方米,购进各类畜禽13.848万(头、只)。实施二、三产业加工服务项目34项,新建或购买商业铺面0.11万平方米,发展餐饮159家,小型加工场22处;大力实施转移就业扶贫工程,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共转移贫困劳动力就业16013人,实现转移就业收入7947.78万元。开展“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4900人,取得职业资格证729人,培训后转移就业收入610.96万元。同时,全市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439个。

与此同时,海东市着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今年投资26917万元、群众自筹12201万元,通过集中安置和自主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4606户1798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68户5643人),涉及45个乡镇91个村。截至目前,全市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80%以上,并积极整合部门资金,扶持搬迁户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商贸、加工等后续产业,为持续增加群众收入奠定了基础;着力实施生态补偿扶贫工程。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区(公益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生态管护岗位1065个,月均发放工资1100元。在六县(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共1613.06公顷,重点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倾斜,进一步增加了贫困群众收入。

不仅如此,海东市还积极探索实施资产收益脱贫工程,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筹备资金5598.64万元,投入到87家经营状况好的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能力大户,或通过购买商铺等形式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实现保本分红,长期增收,稳定脱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全市落实资金4655万元,为贫困家庭学生学前三年、普通高中和中职落实了免费教育政策。做好贫困大学生补助工作和贫困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工作,每年为贫困大学生资助资金达到1至2万元,彻底解决因学致贫问题;开展医疗保险和救助扶贫工程。全面实施贫困病人就医“一免七减”政策和医疗服务“十覆盖”,将特困供养人员和非特困重点救助对象的住院救助最高限额由原先的3万元分别提高到6万元和5万元,低收入家庭最高医疗救助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全面建立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全年为2.62万人次报销医疗救助金3960.48万元;实施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工程。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年2970元,全面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线“两线合一”。对全市11740名贫困人口实行了兜底脱贫,发放低保金2348万元。(苑玉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