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贯彻落实全省药品供应保障会精神 对常用低价药品再次议价

13.02.2018  20:22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8个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及药品采购工作负责人召开全省药品供应保障座谈会。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反映的常用药、低价药供应不足、不及时等情况进行分析座谈,会上,提出了关于向全省医疗机构提供入围药品“两票”覆盖区域配送企业名单,为保障全省药品供应,对挂网的常用药、低价药可再次实行遴选和议价,医疗机构优先选择能够实现“两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加强省、市(州)、县三级联动,对药品流通企业的监管等几个方面工作措施和要求,确保医疗机构药品保障供应。

  会后,西宁市药管中心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根据全市公立医院临床实际用药情况遴选目录,将药品价格超过日均费用的低价药品及部分有临床需求的低价药品进行重新议价。研究制定了《关于低价药品再次议价事宜的通知细则》,市级公立医院筛选出符合要求的325个品规,各区县公立医院筛选出符合要求的2098个品规进行重新议价,要求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常用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或民族药不超过5元)进行报价,药品生产企业报价分为网上报价和书面报价两部分。目前,议价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完成议价后将按程序实施采购使用,有效保障西宁地区医疗机构药品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