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成效显著
近年来,我省着力在规范工作、落实责任、严肃查处、营造氛围上下功夫,推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不断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抓住关键环节,着力提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规范化水平。在提醒教育上趁早,每年填报前向填报对象编制印发《填报指南》《提醒函》《样本》等资料;通过电话、微信、网络解答等方式,帮助填报对象准确掌握制度规定、政策界限及抽查核实等,确保报告范围内领导干部宣传覆盖率达100%。在信息采集上从细,在受理审核和录入汇总环节,对报告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反复核对,不符合填报要求的要求其重新填报。同时,注重录入系统准确性、一致性,确保手工填报内容与录入系统数据相同。通过专用软件甄别核对身份证件号码,先后纠正了600余人的身份证号码错误问题。在认定处理上从严,在重点查核、随机抽查工作中,对比对不一致的要求本人客观如实提供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省委组织部相关干部处室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部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严格审核各地各单位上报的查核情况表,确保认定处理结果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在委托查询上从速,加强与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优化查核程序,缩短查询周期,委托查询周期由半个月一次调整为每周一次。2015年以来全省各地各单位累计委托查询人数达18415人次。
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责任,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重要内容,重点督查。省委组织部加强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对填报不规范、查核一致率偏低、认定处理不规范不到位的单位及时提醒、持续关注、跟踪督导。同时,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系统培训,2017年以来先后赴40多个地区单位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业务专题辅导。
对个别地区扩大填报范围、查核不规范、比对认定不准确、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规范,各地各单位填报准确率、查核一致率不断提升。2015年以来查核一致率基本呈逐年上升态势,2020年如实报告率达93.24%,较2015年提高23.5个百分点。
在查核结果处理上,严格落实“两项法规”、《若干问题解答》和《案例选编》主要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未如实填报的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并根据说明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认真把握政策界限和尺度,精准认定漏报瞒报情形,坚持依规依纪处理到位。在查核结果的处理上坚持小过及问、小错及纠,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对漏报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整改等从轻处理,漏报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调离岗位等从重处理。2015年以来数据显示,受到处理的领导干部中,因漏报情节较轻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和限期整改处理的占82%,因漏报情节较重或瞒报给予诫勉以上处理的占18%。
增强政治自觉,营造积极的工作氛围。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以案说教,反复强调不如实报告的严重性,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自觉性越来越强,主动咨询政策的越来越多。同时,在各类媒体报道的违法违纪案例中,“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等语句越来越频繁,引起领导干部重视,已充分认识到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具体体现,是不守纪律的“失节”表现,政治上不成熟的表现。问卷调查数据显示,95.3%的被调查者认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干部监督、助推廉政建设、培养良好家风等方面具有实际意义。(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