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法院落实“枫桥”经验推行到纠纷一线办案

13.08.2019  19:51




        近年来都兰法院积极探索适用新的办案模式,变“坐等上门”为“走出去办案”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实行法官携卷下乡,深入一线审理案件民生案件纳入重点办案内容,开展有特色的、方便群众诉讼的巡回审判活动。8月5日至8月9日,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诺木洪地区针对27件土地租赁合同案件再次开展巡回审判。

        8月5日凌晨,巡回审判小组5人驱车140公里到达诺木洪农场,次日对于27件土地租赁合同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并邀请了诺木洪农场工作人员、当地群众共计20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案件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旁听区域内,旁听人员聚精会神地现场观摩庭审实况。当天共计开庭9件,当场调解结案18件。

        案件审理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召集诺木洪农场七个大队的主要负责人及种植户代表就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承担及土地租赁费的缴纳等问题召开以案释法评讲会,会上,法官从并根据枸杞种植周期长的提点,提出由以前的一年一签合同,变为五年一签,租赁费每年根据枸杞价格进行调整等建设性建议。在会后的提问环节,法官有针对的回答了双方的提问,在一问一答中,庭审中发现的问题迎刃而解。原、被告双方在会后表示,法院到家门口办案,不仅解决了起诉的几起案件,还解决了双方土地租赁中存在问题,受到一致好评。

        在今后审判工作中,都兰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辖区老百姓“打官司难”的实际,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将法庭搬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就地办案、现场调解,为构建和谐都兰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