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藏传佛教和谐寺庙优秀僧尼 暨寺庙社会管理工作表彰大会在西宁召开

19.12.2018  16:11

12月13日,全省藏传佛教和谐寺庙优秀僧尼暨寺庙社会管理工作表彰大会在西宁召开。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仁青加,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公保扎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伟,副省长王正升,省政协副主席仁青安杰,省民宗委主任开哇,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华秀出席。

公保扎西在讲话中强调,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牢牢把握藏传佛教的正确方向,突出法治引领,全面推动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进程,增强“五个认同”,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规范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把创建藏传佛教和谐寺庙活动引向深入。全省广大宗教界爱国人士要以评比活动为动力,继承发扬藏传佛教优良传统,在推进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理解、人人支持创建和谐寺庙的浓厚氛围,为我省实现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对全省和谐寺庙创建以及寺庙社会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20座藏传佛教和谐寺庙、40名优秀僧尼和12个优胜地区(单位)进行表彰。授予湟中县塔尔寺等10座寺庙为2017年度全省藏传佛教和谐寺庙;授予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文都大寺民管会成员俄行拉赛等20名僧尼为2017年度全省藏传佛教优秀僧尼。授予曲麻莱县巴干寺等10座寺庙为2018年度全省藏传佛教和谐寺庙;授予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曲格寺僧人罗智尖措等20名僧尼为2018年度全省藏传佛教优秀僧尼。同时,根据省藏传佛教寺庙社会管理工作专项考核办法,授予果洛、玉树、西宁为2017年度全省藏传佛教寺庙社会管理工作优秀地区;授予海西、海东、海北为2017年度全省藏传佛教寺庙社会管理工作良好地区。授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为2017年度全省藏传佛教寺庙社会管理工作优秀单位;授予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为2017年度全省藏传佛教寺庙社会管理工作良好单位。截至目前,我省先后有200座寺庙、600余名优秀僧尼受到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