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首虎”乐大克、吉林“首虎”谷春立均被双开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乐大克、吉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谷春立均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乐大克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生活纪律,进行钱色交易、权色交易。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乐大克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乐大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另外,经查,谷春立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害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收受礼金,为其妻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挥霍浪费公共财产,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借用国有企业车辆,接受公款宴请,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务问题涉嫌犯罪。
谷春立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谷春立开除党纪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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