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召开信息化应用工作推进会
11月10日,西宁中院召开信息化应用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一年时间内实现法院各项工作在网上运行,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要求,也对有序、稳步加快推进西宁智慧法院建设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党组书记、院长杭旭参加会议并讲话,强调信息化应用工作推进重点并提出具体要求,西宁中院其他各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西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正涛主持。
会议首先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忠义宣读了《西宁中院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了信息化应用推进责任主体和分工;明确了信息化应用工作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信息化应用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杭旭院长做了讲话。他强调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首先,无论是从社会文明进步角度,信息化是现代化最显著的标志。从国家层面讲,信息化应用水平标志着国家的现代化水平;从社会层面讲,信息化应用水平标志着社会的现代化水平;从单位层面讲,信息化应用水平标志着一个单位的现代化水平;其次,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案多人少矛盾必须依托信息化手段解决,依托信息化与审执工作的深度融合来解决。只有应用好各类办案办公软件,才能助力法官办案,有效减负。他说,近些年,西宁中院信息化建设应用发展纵向比成效显著,横向比还存在不少短板,部门之间的实际应用也不平衡,总体上与最高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智慧法院建设及上级法院的应用要求相差较远,需要做的还很多。今天的会议主旨是通过抓关键少数,给各部门负责人传递强硬信息,信息化应用工作必须无条件加强和推进,大家要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层层推进,争取信息化应用工作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
杭旭院长要求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好各阶段工作。他强调:第一,各部门负责人务必从主观上提高认识,强化意识。无论从有助于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审判技能和审判辅助性工作技能提高的微观角度,从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和审判管理工作水平提升中观角度,还是从促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宏观角度,都应当深刻认识信息化应用的重要性。信息化工作三分部署,七分应用。实现网上办公办案是真真切切的应用,也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大家要切实增强信息化应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拥抱现代科技,树立信息化应用思维并贯彻到法院日常工作。第二,信息化应用要重点突出,任务明确。要进一步巩固完善“网上办案”应用,循序渐进推进“网上办公”应用,依托多种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全面推行电子诉讼普及应用,继续做好四大司法公开工作,持续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和庭审智能语音转录系统应用,着力推进审判智能化。第三,各部门一定要把信息化应用做为重要任务来抓。智慧法院建设及信息化应用工作人人有责,各部门在推进应用过程中应分工履职,共同发力,齐抓共管,扎扎实实推进应用工作。通过各部门的努力,争取西宁中院信息化应用有更大的突破,更好的迈进。杭旭院长同时指出,当前的办公办案系统确实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完善的地方,但应理性认识到这种改进完善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实现,这需要每一名干警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应用体验提出具体需求,会同审判管理办公室共同推进系统的优化升级。
黄正涛副院长做了总结发言。他说,今天的会议是西宁中院党组对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提出的推进方案内容详实全面、责任分工明确、推进步骤有序。杭旭院长也对全院如何推进提出了严格要求和明确意见,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虽然时至年底,全面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责任很重,但信息化应用工作要和审判执行工作同步抓好,做到两促进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