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交警发布四项禁停限行措施

18.04.2015  10:39

  ●对违反禁止标线的即时管理处罚●5月1日起采集抓拍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车辆

  ●6月1日起“电子警察”抓拍逆行行为●电子监控全方位识别抓拍“黄标车”

  青海新闻网讯    新增6条单行道,禁止、限制黄标车、渣土车的行驶区域,部分汽车、摩托车禁行、限行……4月17日,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西宁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会上,通报了交警部门在缓堵保畅中采取的系列措施。

   禁停标线、标志施划完毕即时启用

  按照西宁市缓堵保畅百日行动实施工作,交警支队在路缘道牙石上施划黄色禁停标线的道路有:东关大街、夏都大街、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长江路、南关街、西关大街、黄河路、同仁路、五四大街、胜利路、新宁路、小桥大街共计15条主次干道。同时,交警部门在这15条干道沿线小区、学校、公务单位、公交车站等地点路缘道牙石,施划黄色和绿色相间的虚线。

  黄色实线代表禁止机动车辆长时间或临时停车,黄色和绿色相间的虚线代表禁止机动车长时间停车,在虚线地点可临时停车上下人或停车装卸便携式的物件,临时停车时要求司机不得离车,影响交通立即驶离。

  交警支队相关人士表示,对违反禁止标线的,采用即时管理的方法,适用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严查黄标车、渣土车违规行车

  禁止、限制黄标车、渣土车行驶范围:东起民和路、西至海湖路,北起祁连路,南至昆仑大道。

  交警部门表示,这个区域的外围均已设置了禁令性的交通标志,同时布设了24个点位的电子监控设备,全方位识别抓拍“黄标车”,以及“渣土车”违反禁令标志在每日7:00至22:00通行的行为。

  管控平台已于4月1日起试运行,试运行中采集的40301条数据全部作为告知信息,不作公开处理。5月1日起,警方将通过“黄标车、渣土车管控平台”正式采集有效数据并纳入处罚管理。

  对禁行、限行车辆核发机动车通行证

  2014年3月4日,西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机动车实行区域性道路禁行、限行控制管理的通告》,对核定载质量为1吨以上(含1吨)、5吨以上(含5吨)、10吨以上货车(含10吨)、核定载客13座以上(含13座)、30座以上(含30座)客货车及摩托车,分别明确划分了禁行、限行的范围,交警支队在各个区域的点位上设置了明确车型、时段的禁令标志。

  5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通过搭建的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对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车辆进行采集、抓拍、记录。交警支队将通过核发机动车通行证的方式保障确需通行的车辆在禁、限行区域道路上行驶,机动车通行证将采用按天、按周、按月的方式核办,为解决跨区通行问题,通行证一律由交警支队核办,四区交警大队不再办理。

   增设6条单行道

  为了加快道路微循环,交警部门在原有的单行道基础上,增设6条支路巷道为单向通行,分别是南气象巷(实行由南向北单向通行)、贾小巷东西巷道(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中华一巷(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中华三巷(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朝阳一巷(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朝阳二巷(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交警支队有关人士表示,通过设置单行道,提高支路巷道的利用率,减少狭窄巷道的交通拥挤,承担和分流干道的交通流。新增的六条单行道的具体管理,定于4月21日至5月31日为宣传告知试运行阶段,6月1日起将通过“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记录逆向行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