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召开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代表座谈会

11.03.2015  18:32
核心提示:   3月10日,西宁市召开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代表座谈会,全市新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的3个村镇和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16家单位现场交流,取长补短。省委副书记、西宁市委书记王建军出席并讲话

   3月10日,西宁市召开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代表座谈会,全市新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的3个村镇和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16家单位现场交流,取长补短。省委副书记、西宁市委书记王建军出席并讲话。

  王建军代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向获得荣誉的村镇、单位表示祝贺,就下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强调指出,首先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三个自信”,突出理想信念;要领会好突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突出“三观”,突出“四德”;要贯彻好突出“两手抓,两手硬”,突出表率和示范,突出责任担当。其次,要理解好、把握好、落实好刘云山同志的讲话精神。再次,要总结好、宣传好、运用好西宁市精神文明创建的经验和做法。

  王建军指出,西宁市的文明创建围绕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因地因时制宜抓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创建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各族群众的生活,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要借鉴好、探索好、建立好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继续坚持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聚焦问题,积极行动。要学习借鉴、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只要符合中央精神,顺应民众期待,就要积极地做、大胆地试。要培育特点,打造亮点,树立品牌;创建适应西宁精神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工作要创新创造,机制要务实管用,有了制度规范,西宁的精神文明建设才能上台阶上水平。

  座谈会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城北区大堡子镇、西宁市环保局等获得殊荣的文明村镇、单位分别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