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启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6月16日,西宁市正式启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是西宁市委市政府从城市建设管理的现实和长远出发,作出的一项极其慎重而又十分重要的决策,是西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
会议印发了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方案》,这次改革将先行在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15个街道办事处推开,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筹备启动,7月1日起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待总结经验、推出亮点后,在西宁市范围推广。到2017年底,实现市、区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到2020年,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任务一:
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职能下沉
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职能下放至各区、各街道办事处,重点强化各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主体明晰、权责明确、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
【加强市政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后,应当及时移交管理信息,并建立完备的城建档案,实现档案信息共享。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保障安全高效运行。严格控制城市道路开挖和道路占用行为,做好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举报。
【维护公共空间】加强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管护以及无证摊贩、散发张贴小广告、街头非法回收药品、贩卖非法出版物、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乱贴乱画乱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的监督举报。
【优化城市交通】倡导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加强非法营运车辆、占道停车、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等问题的监督举报。鼓励社会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加强背街小巷、“三无楼院”环卫保洁工作,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加大对大气、噪声、油烟等污染的监督举报,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城市卫生水平。
【提高应急能力】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举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任务二:
建立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指挥中心,整合市、区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按照“机构编制不变、主要职责不变、执法主体不变”的原则,从市、区两级民政、公安、环保、规划建设、交通、水务、城管、林业、食药监、市场监管、安监等具有城市综合管理职能的部门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进行混编,根据街道办事处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充实到街道综合执法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统一管理,并建立联巡联查制度,对辖区内各类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加强秩序管理,打造美丽城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监管工作;督导开办主体履行旅游景区(点)、农贸市场、早(夜)市等清扫保洁职责;负责辖区城市“牛皮癣”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环境卫生区域责任制的督导落实工作;负责辖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落实辖区内群众信访代理制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
●整合部门职权,加强行政执法。负责焚烧垃圾、油烟污染等问题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发放机动车辆违法告知书;负责500平方米以内违法建设的依法拆除等问题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河道两岸、水面环境卫生等问题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乱倒垃圾、乱张贴、乱涂写等问题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单位、商铺长期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不依法缴纳垃圾处理费等问题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沿街商铺、农贸市场、早(夜)市违反市场秩序和群众投诉制假贩假等问题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问题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强化问题举报,督促整改落实。负责辖区500平方米以上违法建设的监督举报工作;负责辖区建设(拆迁)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督举报工作;负责辖区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广告门头、亮化景观等养护、作业、管理方面的监督举报工作;负责辖区非法营运车辆的监督举报工作;负责辖区供排水设施、井盖等堵塞、爆裂、缺失问题的监督举报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举报工作。
●做好服务工作,建设和谐社区。负责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及履职的指导、备案工作;负责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管工作;负责老旧住宅小区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
任务三:
建立公用事业“一体化”管理服务模式
整合市政管护、绿化养护、环卫作业、河道管理职能,组建各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统一负责辖区主要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洒水降尘、道路管护、绿化养护、河道管理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背街小巷及居民区(含“三无”楼院)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洒水降尘等工作。今后,根据城市发展和工作需要,按照“条件成熟、逐步纳入”的原则,逐步整合其他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管理职责。职能整合后,按照“政企分开、管养分开”的要求,加快养护作业市场的培育,采用管干分离、以费养事、特许经营等模式,逐步把市政养护、园林绿化、环卫作业、垃圾处理等从政府职能中剥离,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形成“政府主导、管养分离、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的养护作业机制。
任务四:
建立市级城市综合管理信息指挥中心
结合“智慧西宁”建设,以市政府公开电话(12345)为平台,整合城管、环保、安监、旅游等部门的市民热线,在市政府云计算中心建立市级城市综合管理信息指挥中心,与各区“数字城管”联网,上下融合,连接市、区两级部门,畅通市、区、街、社区四级信息联动。实行市民投诉“一线式”服务,进一步畅通问题反映、受理、交办、督导、反馈的渠道,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的作用,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的信息监控管理体系,资源共享、协调共用,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联动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对城市实施精细、精确、精准综合管理。
任务五:
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网格化机制
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管理网络,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依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加强对人口、房屋、证件、车辆、场所、社会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有效实现政府对社会单元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建立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的作用,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社区协商机制。推动制定社区居民公约,促进居民自治管理。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通过建立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编制城市管理服务图册、设置流动服务站等方式,提供惠民便民公共服务。
任务六:
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双向考核机制
按照“条考核块、块考核条”的双向联动考核办法,由市城管委办公室对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考核,街道办事处对常驻部门、挂牌单位进行考核。市委城管工委、市城管委根据各街道办事处和市城管委办公室的考核结果,对各区和各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并排名。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媒体考核、信息化考核”等方式,按照“日检查、月考核、季排名、年总评”建立考核台账,综合评定成绩。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与被考核对象的选拔任用挂钩,与被考核单位专项经费核定挂钩。考核结果不合格不能评为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对常驻部门的考核结果,作为对派驻人员任免和对部门考核的主要依据。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未落实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进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对考核连续三次以上不合格或全年考核不合格的街道办事处,由区委对相关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必要时给予组织调整或处理。
任务七:
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城市综合管理
充分发挥市民群众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引导社会单位自觉履行城市综合管理职责义务,激发西宁市人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目标。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城市文明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