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让庭审成为警示教育的课堂

27.11.2014  15:38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来自西宁市、海东市及湟中县、湟源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保系统的120余名公职人员,旁听了发生在西宁市和海东市环保领域受贿案件的公开宣判。这是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今年来首次集中公开宣

   昨日上午,来自西宁市、海东市及湟中县、湟源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保系统的120余名公职人员,旁听了发生在西宁市和海东市环保领域受贿案件的公开宣判。这是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今年来首次集中公开宣判的职务犯罪案件。

  当日9时58分,城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里,随着法槌敲响,审判长依次宣读了海东市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王某、西宁市湟源县环境保护局李某、西宁市湟中县环保局柴某、西宁市大通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张某及西宁市湟中县环保局何某五人的宣判书。王某等五人在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中因受贿,分别被判处十一年零四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追缴非法所得。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院长马晓军说,之所以邀请环保系统人员旁听这几起发生在环保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公开宣判,就是要发挥庭审现场在廉政教育上的积极作用,让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旁听宣判,在现场感受直观、真实的警示教育,增强依法履行自己职务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防线,保持职务廉洁。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旁听者说,通过参与旁听,给自己的心灵带来了很大的震撼,此类案件在某一单位或某一领域的频发,不仅给国家造成了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也给家庭带来了重创。警示教育再次敲响警钟,要汲取他人犯罪的惨痛教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党纪国法,做对得起党和人民的好党员、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