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旅游局提醒小心“零负团费”陷阱

13.05.2015  12:30
核心提示:   云南女导游谩骂游客事件在全国炒得沸沸扬扬,西宁市旅游局防微杜渐,一面加强监管,一面提醒市民,在出游前要擦亮眼睛,小心提防“零负团费”等旅游消费陷阱,遇到旅游欺诈要依法维

   云南女导游谩骂游客事件在全国炒得沸沸扬扬,西宁市旅游局防微杜渐,一面加强监管,一面提醒市民,在出游前要擦亮眼睛,小心提防“零负团费”等旅游消费陷阱,遇到旅游欺诈要依法维权。

  西宁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零负团费”是指地接旅行社接待价格低于成本价的团队接待模式。造成“零负团费”的原因很多,比如给予导游高额回扣的诱惑,也有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还有导游管理体制的缺陷,更有综合执法机制尚未形成的原因,使“零负团费”愈演愈烈,在这种运行模式下,目的地地接社不仅不向组团社收取任何接待费用,反而向组团社“买团”。地接社的运营费用以导游人头费为主,购物和自费活动佣金为辅;游客必须花费一定数额的指定消费项目费用。风味餐馆、偏僻宾馆、观光缆车、出租车司机、低劣景点、购物商店、特种演艺厅等自费场所的旅游服务供应商为了保证客源,只得将大部分营业收入都“返还”给地接社和导游,陷入了低价经营循环中,而游客则陷入高价陷阱。地方导游为了保证收入,成了“鱼鹰”、“刀手”,陷入了高压力带团的境地,服务意识全无,整个人的心灵和行为都被扭曲,导致纷争不断。

  为促进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和氛围,打击“零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西宁市旅游局联合各区县,结合青海省旅游行业“春潮”行动、西宁市市容环境秩序百日整治及春季复工安全生产,积极开展旅游市场规范整治和旅游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西宁市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西宁旅游”良好形象。近日,西宁市旅游局加强对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餐饮、旅游购物场所、旅游客运企业等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合同执行等方面的检查,截至目前,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旅行社1家,对存在安全隐患、合同执行不力等问题的14家旅游经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同时,结合全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对全市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重点对A级景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安全制度、消防设施、安全设备运营状况进行了检查,尤其对10个重点景区的垃圾堆放、标示不清、尾随兜售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对配合不力、整改不力的区县下发了3份督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