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敲警钟严肃两节纪律 严禁违规发放奖金节礼

30.12.2015  08:01

  青海新闻网讯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和出入私人会所”……12月29日,西宁市纪委发出通知,提出“六严禁”要求,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

  针对“节日病”,西宁市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各项措施,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为主要内容。其中,“六严禁”包括严禁以节日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消费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违规收受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品卡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一案双查”,凡是查处的“四风”问题都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不断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