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整合力量重拳惩腐肃贪

26.05.2014  10:36
      为有效整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质量和科学化水平,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整合力量加强办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将有效打破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的尴尬局面,破解基层办案难题,形成查办案件的拳头效应。
      《意见》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工作重心、工作精力和人员配备向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倾斜,市、区(县)纪委监察局办案力量不少于本单位编制的50%。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配备提出了不少于2人的原则性要求。
      《意见》强调,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定期汇报、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区(县)纪委监察局、市直机关单位纪(工)委(纪检组)在重要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要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市纪委监察局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单位,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同时根据各地区办案工作情况,随时约谈任务措施落实不到位、领导不力、办案薄弱的下级纪委领导,提出工作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