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记者连线回应住房贷款“商转公”热点问题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王瑞欣 报道)“你好,看到咱们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商转公’的便民举措,我也想办理,请问期房能够办理吗?”“我是组合贷款,能不能也办理‘商转公’业务?”“办理‘商转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近日,随着青海省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功发放了全省首笔“商转公”直转贷款,这项便民新举措立即引起了市民的高度关注,青海新闻网记者也不断接到市民的咨询电话,希望获取更多的详细信息。对此,记者与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逐一解答。
近年来,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已经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被逐步纳入公积金制度范围,加之此次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下调,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需求变高,考虑到职工在转贷过程中自筹资金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存在困难,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与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银行协调对接,试点开办了“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通过省去中间还款解押环节,减去了职工以往需要自筹资金偿还商业贷款的难题,“商转公”贷款业务也变得更加便捷。
针对市民提出的热点问题,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需要市民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原件(1份)。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经不动产部门备案的买卖合同原件(1份);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不动产部门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和增值税发票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对于期房能否办理该项业务,工作人员解释:申请“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涉及的房屋须已办妥产权证书,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也就是现房才能办理“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对于购买期房办理了个人商业贷款的职工,可待所购房屋转为现房后申请办理“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或自筹资金结清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后以“先还后贷”的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组合贷款目前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即使公积金贷款部分已经结清也不能办理。
目前,试点办理“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的银行为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即:原商业住房贷款为农业银行或建设银行的,才能办理直转。下一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的推广力度,不断扩大合作银行范围,持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为更多有直转业务需求的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