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黑臭水有望被消除

23.10.2015  10:41

   走在干净的街头,突然出现大片散发着异味的污水,真是大煞风景,黑臭水好像一块疮疤,破坏了城市的美景。日前,国家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各地治理黑臭水,按照要求,到后年年底,西宁市黑臭水有望被基本消除。

  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水体的统称。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2015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20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2030年,城市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接受公众举报;共同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对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