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三个优化进一步规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
近年来,果洛州民宗部门严格执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有效衔接脱贫攻坚统筹规划,努力提升项目管理质量,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为全州贫困乡村脱贫提供有力支持。
一是优化政策落实。按照中央和省上相关文件要求,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下达后,统一整合为年度扶贫资金,由各县统筹分配,从扶贫资金项目库中选取实施项目。各县严格执行《青海省少数民族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办法》管理资金项目,切实规范少数民族资金项目管理和使用。
二是优化资金分配。各县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将资金投入到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民生问题上,重点实施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少数民族传统手工业传承与保护类等三大类项目及一些民生项目。每年资金下达后各县及时公示公告,并结合脱贫攻坚实际,提出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意见和思路,从项目库筛选出符合本年度实施项目,确定项目名称、内容、地点、实施单位和资金,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规范稳步实施。
三是优化典型引领。班玛县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依托地区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发展藏茶特色产业,打响民族地区品牌知名度,2017年整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64万元用于藏茶产业项目,带动少数群众脱贫增收;甘德县将项目安排由基础设施建设向民族特色产业、文化传承和扶贫产业转变,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优势,扶持本地合作社、微小、新型企业,提高内生动力,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新鲜力量。如,扶持柯曲镇当吾村扶贫产业发展、青珍乡“甘德石”雕刻加工建设、上贡麻乡扎加隆村藏家乐、青珍乡直尕日村旅游扶贫、柯曲镇德肉村文化传承等项目;玛多县坚持将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惠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和精准脱贫,专款专用,合理分类,有效改善提升了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整合项目资金,并对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具体实施单位负责落实,避免资金落实不到位、项目监管不到位、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