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行行为 助力执行工作

21.06.2017  14:12







    6月8日上午,海南两级法院在贵德县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州法院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场会,中院党组书记高原院长、主管副院长,及各县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局长参加了会议,省高院执行局监督处宋毅民处长、执行局审判员邵凤娟莅临会议指导工作。

    会上对全州法院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贵德法院和共和法院就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作了表态发言。高原院长做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就是要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以及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等突出问题。这既是回应群众关切、转变工作作风的迫切需要,也是摸清案件底数,堵塞案件管理漏洞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为此高原院长要求,一要通过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实现四个转变: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执行秩序明显转变,队伍形象明显转变,社会认可度明显转变。二要以查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为关键,以提高执行能力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问题导向,坚决杜绝自查自纠、督察检查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三要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全州执行工作。强化执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问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行乱、执行慢等现象。四要对执行队伍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依法履职、审慎用权、平等对待,让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