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挑战下,《规范2.0版》推行蹄疾步稳

15.01.2015  19:37
2015年1月1日,《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

2015年1月1日,《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正式推行启用。为达成“服务与管理双落地,流程与规范相并行”的工作目标,我局在具体开展实际工作中,不生搬,不硬套《规范2.0版》内容,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灵活应用。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落实“免填单”服务,我局率先提出在办理“普通发票核定”业务时,纳税人可免填《发票领购申请表》,大厅受理人员在“税收综合管理平台”中,直接将“受理事项所需材料——《发票领购申请表”勾选删除。

此外,我局为保证普通发票核定达到即办类要求,已取消纳税人首次限量领取发票的规定。为控制风险,落实以票控税,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岗对首次领票金额超过起征点的,即时进入预警状态,大厅将相关信息反馈至税源管理科征管岗,由该岗制作《涉税事项通知书》并通知分局,以便在后期核销发票阶段确定实际用量,以此作为重要的“申报”、“定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