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法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钱桂群指出,《问责条例》共13条,简明扼要,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把深入学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
一是要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问责条例》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把利器,将维护党的纪律不力列入问责情形,强调要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把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政关,倒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执行纪律一寸不让,切实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二是要始终把党建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坚持把党建作为第一责任、最大政绩、最强主业,真正把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责任落地生根。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及省州市委、上级法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牢坚持党性原则,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敢于发声、亮剑。
三是始终将制度执行抓严抓实。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问责时刻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软皮筋”。严格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最高院“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利益冲突、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等制度规定。党组成员要带头增强问责意识,平时对于干警队伍中的任何歪风邪气和不良现象,该管的管,该查的查,要切实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到实处。
四是要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市委各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等作风建设规定,持之以恒地反对和纠正“四风”,坚决预防、整治“六难三案”等问题,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完善便民举措,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着力破解执行难题,积极做好巡回审判工作,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五是要始终让有责必问成为常态。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意识,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坚守责任担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真正把职责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执纪监督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实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以铁一般的纪律锻造出铁一般的队伍,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