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机构改革滋长了干部卸责心态
当前各地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正在加紧“施工” , 机构设置过细、职责交叉重叠等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基层事业发展出现许多积极变化。在基层党政机构改革中,干部人事安排备受关注。但从目前的调整过程来看,职业懈怠感、晋升焦虑感、工作迷茫感等苗头性心态,在部分干部身上有所显现。(2月18日半月谈网)机构改革是对党政机构进行精简,是为了让党政机构的设置变得更加科学、合理,从而能够为民众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机构改革的积极性、必要性不容置疑。而在机构改革之下出现部分干部滋生职业懈怠感、晋升焦虑感、工作迷茫感等不良心态,这让机构改革的积极作用大打折扣,需要予以充分重视及警惕。
如有的“一把手”想借机构改革之机卸去身上的重担,宁愿去一些清闲岗位度日;有的干部甚至将改革当做不作为的“挡箭牌” , 甚至“看破红尘” , 不想做事……这种推责、卸责心态并不鲜见。
这种消极心态的产生,原因较为复杂,如一些干部本就丧失了干事创业的激情,在机构改革之下,这种消极心态就暴露无遗,想“顺水推舟”“撂挑子” 。 另外,在推进机构改革的情况下,党政机构存在的一些弊端也暴露了出来,比如乡镇干部上升空间有限及待遇较低,基层干部积极性本就受到很大影响,在机构改革之下,一些干部担心自己的正当利益受损,而一些地方的机构改革也影响到了基层干部的职业发展,这就更加助长了干部的卸责心态。
对于机构改革过程中部分干部身上出现的卸责心态,也要一分为二地对待。一方面,对于不干事、不作为,只想混世度日甚至因此失职渎职的干部,要予以问责,依法依规严厉处罚,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纵容他们;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他们的干事活力。另一方面,推进机构改革也要避免引发各种副作用,要能出台机构改革的配套措施,让机构改革能够平稳有力地推行,能够平衡好各方利益,保障好基层干部的正当权益,营造干部想干事敢干事的良好环境,从而激活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让干部不再有卸责心态,而能更有担当精神与责任意识,才能让机构改革变得更加成功。所以,要让机构改革这块投入党政机构这汪“静水”的“巨石” , 激起的不是恐慌、推责诿过等负面反应、负面心态的波澜,而是积极向上、机构精简高效的“正向涟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