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严禁”纪律规定 拧紧干部作风“弦”

26.07.2017  12:32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干警作风建设,规范司法行为,7月25日,乌兰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省纪委《青海省党员干部“十严禁”》,要求全院党员干警切实改进作风,以好的党风司法作风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会议指出,省纪委出台《青海省党员干部“十严禁”》是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手段。学习贯彻干部“十严禁”,有助于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抓好政治纪律和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纪律严格、作风端正、廉洁自律、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队伍。

    会议强调,广大干警要及时按照省、州、县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将从严治党落到实处。院党组要加大监督力度,要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问责执纪,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决抵制“四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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