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
去年底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深入调研、建立健全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快实施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一、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2月,省国土资源部门制定了《青海省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于6月下发至各市、州人民政府,《青海省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方案》对指导思想、整合方法、机构设立、人员编制、工作职责、时间进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4月,省政府成立了以骆玉林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省国土资源厅等10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7月,经省政府批准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局,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省国土资源厅编制下发了《加快全省农村地籍调查实施方案》和《全省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含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并积极落实补助经费,现已落实省级补助经费5600余万元,专项用于全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西宁市、海西州和海北州的外业调查工作基本结束,全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计划于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我省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在中仍存在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面广、相关法律法规多、相关政策之间界限模糊和技术标准要求高,下一步统一登记职责整合、部门衔接协调及日常工作量大,市(州)、县(市、区)机构组建和人员整合难度大;市、县对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的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地区尚未开展房屋登记,多数地区已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成果未能及时更新、成果现势性差,下一步原有登记资料的移交、更新整理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所需工作经费缺口较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近期召开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会议,对加快推进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各市(州)、县(市)政府抓紧制定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细则和实施办法,成立相应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二是待国家制定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后,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法规、规章、实施细则和技术标准规定,建立健全全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制度、办法和依据。三是选择西宁市、海东市和海西州各1至2个工作基础较好、条件较为成熟的县(市)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细则和工作办法后在全省逐步推开。四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有关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技术规程标准的统一性,完善基础制度建设、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确保各类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及内容准确明晰确认。(厅地籍处 吴小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