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履职尽责维护能源粮食生态安全

05.08.2015  16:10
青海 7月30日,国土资源部就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向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出通知。通知指出,《国家安全法》明确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生态、资源等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国土资源部是“生态安全”政策研究的牵头单位之一。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围绕“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 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职责定位的履行,切实做好贯彻落实的各项工作。 通知阐述了《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列举了其主要内容。《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就资源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通知指出,这是我国首次将其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就严守耕地保护和资源生态红线、保障国家资源安全,通知强调,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毫不动摇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做好土地调查监测,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要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大矿产资源特别是战略性能源的勘探开发力度。要强化战略储备,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妥善处置突发地质灾害事件。 来源:中华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