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作风 规范行为 力求实效
一是打破传统的执行方式,统一安排执行任务。打破传统由主办法官四面出击的执行方式,对全部执行案件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筹化解。由分管院长统一安排具体的执行工作任务,用好全部执行力量来开展工作,确保执行工作有质的提升。
二是补充完善工作台账,修订改进工作制度。补充完善案件台账,详细列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执行依据、执行方式、结案方式等信息,以便掌握案件办理进度。并修订执行案件线索登记、执行流程管理等,认真核录在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加强执行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杜绝对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不予执行;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查不找或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办关系案、人情案,故意拖延执行等,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廉洁。
四是开展专项执行活动,聚力集中执行到位。对涉及工资、“三费”(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对追索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等16件涉民生案件,将共计36.45万元的被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并清理立案一年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共17件,清理剔除积案12件,执行到位标的25.62万元。
五是积极开展失信人名单制度工作。加大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力度,充分利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被失信人名单管理,截止目前共纳入 7件。
今年来收案件85件(旧存3件),执行标的745.46万元,其中上级法院指定执行4件,执行标的结案标的250.5万元。执结59件,执结标的215.95元。其中执行和解15件,和解标的45.75万元。执结率70%,执行和解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