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管局认真贯彻厅安委会精神 全面落实督查整改

28.07.2016  18:08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保持良好态势,省运管局及时传达学习省厅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针对我省“7.05”“7.09”“7.20”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暴露出的诸多安全生产问题,就全面落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督导整改措施进行专项部署。
      一是加大督导抽查力度。 省运管局结合对各地上半年重点工作督导检查,要求各组将安全生产监管作为重要内容,督促运管机构对辖区企业已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落实;同时对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进行再次抽查督导,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省; 二是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 各级运管机构要根据层级管理原则,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按照责权、区域落实到主体责任单位和人员; 三是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 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指导辖区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通过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强化跟踪问效。 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当场要求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组织验收后方可销号,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