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本月起统一营运挂车年审要求

08.05.2015  10:22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获悉,本月起,我省将统一营运挂车年审要求,不再对营运挂车强制进行二级维护、技术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能检测。

  今后,营运挂车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运行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营运挂车申办年审审验合格后,运管部门将在其车辆道路运输证“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一栏中,加盖统一的“挂车审验专用章”,并标注车辆检验合格期限。

  普货运输挂车日后审验需提交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审验表原件及营运挂车有效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危货运输除需提交普货运输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单据原件、复印件,罐式危货运输营运挂车还应提供罐体质量检验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