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违规购卡发福利被撤职称为调动职工积极性
案情通报
2015年9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下为其中一起:
杭州市救助管理站原党支部书记、站长赖勤在任职期间,违规用公款购买超市购物卡,收受业务单位礼卡。2015年5月6日,杭州市民政局党委决定撤销赖勤市救助管理站党支部书记职务;杭州市民政局决定撤销赖勤市救助管理站站长职务,其违纪所得已追缴。
●事件回顾
2009年,赖勤开始担任杭州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职务。
上任伊始,作为一把手的赖勤认为工作要做好,必须给职工发福利,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自2010年开始,市救助站每隔几个月就会去购买一次超市购物卡。”赖勤说,由于工作经费、食堂经费有一些结余,所以她就同意了用这些费用购买超市购物卡用于发福利。
直到2012年底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规定的出台,赖勤才有过思想斗争,是停发还是继续发,但最终还是没有突破“惯例”,继续买卡发福利,只不过这些行为都开始穿上了“隐身衣”。
赖勤坦陈,一直以来她都担心后续审计可能无法通过,所以结算开回来的发票,物品名称一栏一般都标以“食品”或者“日用品”。
为了符合报销发票必须附上购物清单的财务要求,每次去超市购买购物卡,经办人员都会专门带上笔和纸,详细记录超市货架上的标签信息和价格,便于编造购物清单。
据调查,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赖勤利用单位制度和监管的漏洞,在未经班子研究决定的情况下,授意市救助管理站有关人员,采取虚列支出、伪造购物清单等方式,用工会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等购买超市购物卡共计34.29万元,用于职工福利发放和其他用途。
此外,调查人员还发现,在2010年春节至2013年春节期间,赖勤还多次收受业务单位相关人员所送的超市购物卡共计3500元。
●查处经过
2014年7月,一封举报信寄到杭州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匿名反映市救助管理站站长赖勤违规购卡、收受礼卡等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铁规,如果真有人敢顶风违纪,一定要严查!”市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驻局纪检组随即会同局财务处,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核实工作。
8月1日,调查组一行根据问题线索,前往救助站查阅财务账册和凭证,与财务、采购、车辆管理等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随着调查的深入,驻局纪检组感觉到案件较为复杂,便向市纪委相关部门报告,市纪委成立专案调查组,对赖勤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
11月5日,市纪委调查组与赖勤本人见面。“有群众反映你存在违规发放福利、收受礼卡等问题,请你说说具体情况……”面对调查组的问话,赖勤后悔莫及,交代了在其任职期间,以为职工谋福利等名义钻空子打“擦边球”,违规购买超市购物卡发放福利,以及多次收受业务单位礼卡的事实。
根据调查结果,最终,赖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违规发放的福利费用全部追回,个人所收礼卡全部予以退缴。(李光 祝晓咚)
案例点评:
一把手要严于律己带头守纪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杭州市纪委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严明纪律规矩,严查“四风”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有些党员干部依然顶风违纪,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当一回事,甚至与监督执纪部门玩起“躲猫猫”,让“四风”问题披上“隐身衣”。本案中,赖勤作为基层单位一把手罔顾纪律要求,顶风违纪,最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对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一把手要扛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清形势,心有敬畏,既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对本单位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绝不能不闻不问、听之任之,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柴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