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吴维燕 李喜容
17.03.2015 21:52
本文来源: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注销吴维燕、李喜容
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
吴维燕、李喜容:
根据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2014)北民一初字第869号民事调解书、(2015)北法执字第2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决定:
1、注销吴维燕、李喜容位于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西118号16号楼4单元412室(建筑面积:38.36㎡)房屋所有权证。
2、收到本决定后,请在7日内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交回我局,逾期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2015年3月6日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通 告
吴维燕、李喜容:
根据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2014)北民一初字第869号民事调解书、(2015)北法执字第2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我局做出了“关于注销吴维燕、李喜容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宁房产【2015】12号)”,现公告送达,注销吴维燕、李喜容位于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西118号16号楼4单元412室(建筑面积:38.36㎡)房屋所有权证。
地址:西宁市黄河路142号
联系电话:6131595
2015年3月17日
本文来源: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17.03.2015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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