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双代 “代”出诚意“代”来满意
2017年1月,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签订了委托邮政代征税款框架合作协议。协议明确全省各邮政网点可同当地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由邮政网点代开普通增值税发票,同时代征国内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及地方税费,实现一个委托人代理征收国地税双方税费业务,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量,降低征纳成本,更加便利纳税人。
邮政双代协议签订以来,全省各级国地税部门积极推进工作,及时与所属征收区域邮政部门协商,按照框架协议的内容签订区域委托代征协议,上门指导安装代征系统并做好辅导培训工作;各地税务机关高度重视,在短期内实现全省各征收区域全部按期完成委托协议的签订工作。
邮政双代系统的正式运行,“代”出了青海国税、青海地税诚意满满的贴心服务。省国税局、地税局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的号召,乘着2017便民办税的春风,把真心为纳税人服务摆在前面,以真心实意的具体行动为纳税人解“难”事、办“好”事。邮政双代系统主要是面向自然人纳税人从事商业零售、修理修配、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交通运输服务、装卸搬运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等阶段性或临时性产生纳税义务的活动而出台的一项惠民服务,通过遍布全省的各邮政网点,真正实现纳税服务 “零死角”,使这些临时性纳税人少跑路,在家门口即可办税,同时也极大的降低了征纳成本。
邮政双代系统的全面铺开,“代”来了纳税人实实在在的满意度,把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地税工作会议提出要“多推便民之举,多施利民之策,切实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的要求落到了实处。“营改增”顺利实施一年多以来,随着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互派入驻办税服务厅、共进政务大厅、一窗通办等业务的推广,纳税人需要国税、地税“两头跑”现状已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对于没有营业执照的自然人纳税人,若需要临时性代开发票业务时,需要先到国税局窗口申请代开发票,然后到地税部门窗口申报缴纳附加税费,无疑增加了自然人纳税人的缴税负担,而依托邮政网点面广、点多、品牌等优势,建立合作机制,推行邮政双代,自然人纳税人更加便利,可以少跑路,提高纳税人的获得感,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和普遍欢迎。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底,全省共签订42份委托代征协议,共征收税费1110余万元,其中国内增值税865万元、个人所得税14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