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安排部署新一轮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6月4日,省总召开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新一轮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省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郎国清代表党组就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出要求。
省总党组成员、副主席付东明主持会议,并传达了省文明委《关于开展申报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
郎国清同志指出,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增强素质、营造氛围、展示风貌的重要工程,是推动工会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工作执行力、提升形象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工会干部职工良好形象和机关作风的重要标志。新一轮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已经拉开序幕,如何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继续保持良好的创建态势,做到标准不降,作风不怠,劲头不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新课题、新任务。需要周密的计划和强有力的组织领导,需要机关各部室和各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协调配合,扎实工作。
郎国清同志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意义重大,事关我省工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机关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提升。我们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发挥主人翁作用,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负责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投入到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去,共同谱写文明创建工作新篇章,确保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目标的实现。
郎国清同志要求,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机关各部室和各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协调配合,扎实工作。 一是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室全力抓,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新格局,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切实做到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要求、有人抓、见实效。 二是要切实强化工作责任。 正确处理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创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使二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机制。 三是要切实强化工作措施。 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13个测评项目、测评内容的要求,逐项对照制定细化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实行分工负责制,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力争在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建设等方面全面达标。 四是要切实强化基础工作。 扎实做好申报和迎检工作,树立高标准意识、品牌意识,力争全面实现创建目标。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资料积累,确保各种资料内容完整、分类规范、管理有序。 五是要切实强化创建特色。 按照“规定动作认真做、保完成,自选动作创特色、树品牌”的要求,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与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推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下接办”活动、积极推动定点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创新开展工会各项中心工作、创建“三型”机关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文明创建的“工会模式”和“工会特色”。 六是要切实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省总网站、青海工运、电子屏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做到创建活动知晓率、参与率均达到100%,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的良好氛围。 七是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 要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结合各项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