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有关部门答复《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

02.12.2015  18:00

  

  图为关停了两个旅游季的漂流项目一角,一派萧条景象与昔日游客成群形成鲜明对比。

    11月30日,互助县海事局和北山林场景区管委会时隔20天后,就海东时报11月11日A05版刊出的《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一文作出书面答复,题为《关于<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不实报道的答复》,通篇3000多字叙述的均为北山景区浪士当水上漂流项目2014年6月28日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一名游客和项目法人死亡后有关部门如何做了大量工作,而对《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一文的所谓不实报道只对“使项目夭折、久拖不决”9个字提出质疑,并十分笼统地称“我们认为,作为新闻报道者不要只闻一面之词而大肆发表议论。”从中根本看不出《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一文“不实”二字具体从何而来。

  对此,当日记者与互助县海事局和北山林场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沟通,要求指出《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一文是通篇不实,还是部分不实,或者某一句表述不实。上述二位负责人均未能具体指出《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一文不实的片言只字。海事局负责人表示,这个问题有待进一步考虑;北山林场景区管委会负责人称,对关于《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不实报道的答复没有认真看过,对文内的具体说法不太清楚。

  这不禁使人质疑,《关于<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不实报道的答复》白纸黑字已经出笼,作出这一结论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却未能明确指出报道不实在哪里,甚至没有认真看过。那么,这一《答复》从何而来,《答复》用意又为哪般?

  拖多长时间才算“久拖不决”

  互助县海事局和北山林场景区管委会在《关于<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不实报道的答复》中表述:“为使项目早日规范、安全、有序营运,严格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营造北山旅游景区良好的安全氛围,各相关单位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协调、寻找合作伙伴,尽量减少经营者的损失。而并非像《海东时报》所报道的‘使项目夭折、久拖不决’。相反,作为经营主体的春艳娱乐漂流公司很少主动联系业务主管部门协商解决经营问题,县地方海事局曾多次联系春艳娱乐漂流公司负责人协商有关事务,但每次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找借口不露面,春艳娱乐漂流公司负责人对该项目今后的营运态度非常不主动。”

  事实上,《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一文表述的是“几近夭折”,而不是下了这一项目已经夭折的结论。同时,这一项目在事发后两个旅游季里处于关门歇业状态,一是投资方无法继续投入有关部门事后作出的项目规划要求,二是事后至今对此项目何去何从看不到一个明确的前景,喻之“几近夭折”有何不妥?并且2014年6月28日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一名游客和项目法人死亡至今历时一年半,作为旅游项目错过两个旅游季经营时机,对存在问题的处置毫无进展,试问,这一问题究竟拖到什么时候才能算作是“久拖不决”?那么,报道中谓之“久拖不决”有何不可?

  至于互助县海事局有关春艳娱乐漂流公司负责人对该项目今后的营运态度非常不主动之说,该项目已亡法人家属矢口否认,表示一直在主动找有关部门寻求处理,根本不存在“每次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找借口不露面,春艳娱乐漂流公司负责人对该项目今后的营运态度非常不主动”之说。对此,北山林场景区管委会负责人证实,该项目已亡法人家属事后非常着急,一直多次到有关部门寻求解决办法,不存在电话不接借口不来、态度非常不主动的问题。

  由此可见,互助有关部门《关于<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不实报道的答复》中的所言是不负责任的。

   “一面之词”质疑从何而来

  《关于<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不实报道的答复》中,对《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一文另一处指责是“作为新闻报道者不要只闻一面之词而大肆发表议论,这不仅挫伤为漂流娱乐项目在努力寻求出路的人们的工作积极性,也给相关单位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同时也给相关新闻报道单位带来了负面影响。我们真诚希望并呼吁新闻报道单位和新闻记者在对事情的真实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发表自己的见解,科学、公正、公平的作出评价。”

  《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一文的事实来源除了该项目已亡法人家属提供给记者的相关证照外,主要依据的是互助县纪委提供的《事故调查报告》以及记者采访互助县海事局和北山林场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对此,记者11月30日与互助县海事局和北山林场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沟通时,他们均承认事先记者面对面采访过他们,有些情况的确是他们介绍的,只是没有介绍详细。况且《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一文大量引用了《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依据及互助县海事局和北山林场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的介绍,对此所有相关人员无可争议。

  那么,《关于<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不实报道的答复》中空穴来风地指责:“作为新闻报道者不要只闻一面之词而大肆发表议论”用意何在呢?由此试问,记者经过多方了解的情况形成的报道是“只闻一面之词而大肆发表的议论,不仅挫伤为漂流娱乐项目在努力寻求出路的人们的工作积极性,也给相关单位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同时也给相关新闻报道单位带来了负面影响。”而互助县海事局和北山林场景区管委会在说不出片言只字报道不实例证的情况下推出《关于<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不实报道的答复》是几面之词?依据的又是什么?又会造成什么样的不良影响?想造成什么样的负面影响?

  一起意外事故导致一个原本合理合法经营的项目,一夜间处处不合格,事事行不通,久拖不决,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损失,这样的不良影响和负面影响谁人又正面直视过?

  景区“6.28”事故发生后,对明显存在的行政过错行为谁又发表过真实的见解?作出过科学、公正、公平的评价?

   直面问题所在才是本分

  说一千、道一万,《关于<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不实报道的答复》想掩盖的一个真相是,不想面对《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一文之所以刊出的问题所在。

  正如《关于<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不实报道的答复》所言:“2009年4月我县北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根据当地旅游业发展的需要,计划开发建设大通河和浪士当水上漂流项目,后经县人民政府和县旅游部门批复该项目开始实施。但为取得项目经营资格,办理营业执照,县地方海事局、县工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为北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核发了证照。2011年10月30日北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将浪士当漂流娱乐项目承包给当时项目建设人孙成福经营管理,并与孙签订了承包经营30年的协议,此后该项目一直由孙成福经营管理。2013年4月北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此时北山景区管委会已成立并具体负责北山景区的管理)根据水上漂流业务管理的需要,向县地方海事局提出将浪士当漂流娱乐项目法人及公司变更在孙成福名下。之后,孙成福向县地方海事局书面提出变更申请,将原公司变更为互助县春艳漂流娱乐有限责任公司,互助县海事局经研究并请示海东地区地方海事局同意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县地方海事局按业务要求履行监管职责。”

  在这一系列动作的背后有关部门都承认这个项目一上马就存在先天不足,事先没有项目规划和施工要求;事后有关部门一路绿灯办理了相关证照,甚至互助县地方海事局在没有搞清楚自己的行政许可权限的前提下照样发放了《水路运输许可证》。对此,有关部门面对记者采访坦言投资人孙成福与大家关系不错,加之北山景区好多建设项目都由孙成福承建,因此,该办的也办了,不该办的也办了。其中一个明显的行政乱作为行为是互助县地方海事局无权发放而发放了《水路运输许可证》。

  由此不难看出,这一项目目前处于这一现状,行政过错行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问题发生后,没有人敢于站出来承担这一责任,这才是这一项目存在问题久拖不决的根本原因所在;这才是这一项目问题在社会上会造成不良影响和负面影响的根本所在。而不是《一起意外事故背后的“意外”》一文被视为不实报道就能改变这一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