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残联,省残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中国残联有力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各级残联组织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省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及时全面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谋划好2015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总结内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2014年工作安排部署和相关目标责任内容,全面总结2014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特点及工作成效,客观分析、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谋划内容。2015年是总结评估国家及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研究制定“十三五”相关规划的关键一年,认真做好谋划工作,对推进我省残疾人同步小康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当前工作实际,着眼事业长远发展,科学谋划提出2015年工作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安排及主要举措等。同时,对省残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安排专人负责,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抓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全面总结。2014年的工作总结既要做到有数据、有举措、有归纳、有分析,又要突出重点、反映亮点,提炼出富有创造性、示范性及推广意义的经验做法。
(三)科学谋划。2015年的重点工作安排既要做到工作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又要注意联系实际,主动作为,敢于创新,科学合理。
(四)按时报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材料请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并加盖印章后,于11月28日前报送省残联办公室。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谢宏虹,联系电话(传真):0971-7176664青海省残联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