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内的钱被盗取后……

16.12.2014  16:21
核心提示:  银行卡完好地装在自己的口袋里,可卡里的钱却莫名其妙地没有了,西宁市民小杨就遇到了这种情况……(资料照片)    失主:卡内的钱被盗取  2005年参加工作的小杨(化名

  银行卡完好地装在自己的口袋里,可卡里的钱却莫名其妙地没有了,西宁市民小杨就遇到了这种情况……(资料照片)

  

失主:卡内的钱被盗取

  2005年参加工作的小杨(化名)到西宁市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作为工资卡。2013的一天,小杨的手机上突然收到某银行客服发来的5条短信,内容是小杨的工资卡账户分5次支出现金20000元,并产生了250元的手续费。小杨在看到银行客服发来的信息后,立即办理了手机挂失银行卡的业务,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可是此案至今未侦破。

  银行:无过错不应担责

  当小杨赶到某银行时,银行工作人员向小杨解释,银行的保密系统是非常严格的,任何人在办理银行卡时都要求留有6位数的密码,只有持卡人才知道密码,且小杨并没有证据证明是由于银行的过错导致其银行卡内的钱被盗取,所以,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小杨,银行没有过错,所以不应承担责任。无奈之下,小杨于今年7月将西宁市某银行诉至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法院:双方均有过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小杨在被告西宁市某银行办理借记卡的储存业务,双方形成了储蓄合同关系,作为银行有保障储户进行安全交易的义务,储户有妥善保管银行卡安全及所设密码不被泄露的义务。银行未能保障用户储蓄安全,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原告小杨也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设定的密码被他人获悉是由于银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造成的。因此,原告小杨应承担密码被泄露的相应责任。所以,本案中原告小杨与被告西宁市某银行应各承担50%的责任。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令被告某银行赔偿原告小杨所持借记卡损失的10000元。

  法官:银行应加强监管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发生了不少银行卡存款被盗的纠纷。近几年,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数十起诸如此类的储蓄存款纠纷,办案法官认为,银行卡安全问题应当引起银行和广大市民的重视。银行需加强监管,建立安全防范机制,确保用户的银行卡使用安全;用户要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及所设密码,谨慎使用银行卡,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