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明坤:分类管理有利民办学校发展

03.03.2015  14:05
核心提示:  今年年初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一揽子修改的修正案草案,明确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这对于民办教育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今年年初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一揽子修改的修正案草案,明确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这对于民办教育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教育是民生之本,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力量举办的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民办教育发展很快,但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目前,民办教育仍然面临诸多瓶颈,主要表现在:教育市场规则不统一,社会歧视、隐形壁垒依然存在;民办学校、教师、学生处于弱势,尚未落实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生源减少及公办学校扩招使得民办学校生存空间受到挤压……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国际经验,对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分类扶持、分类登记,无疑是抓住了“牛鼻子”,使得困扰民办学校多年的法人属性、教师身份、同等地位、优惠政策等一系列问题迎刃而解。

  需要关注的是,分类管理应保护出资者的积极性,不管哪一类民办学校,都是在从事公益性事业,在加大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同时,社会各界不能戴着“有色眼镜”看待选择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因此,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宜先试点、后展开,先局部、后整体,先近期、后远期,设计更多包容性政策,赋予不同地区更大自主权,给予民办学校更多选择路径。(作者:阙明坤 原文刊载于经济日报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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