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防火墙” 莫踩“高压线”——曾毅华贪腐案敲响警钟

26.05.2015  10:24

  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必须恪守的“警戒线”,不能逾越的“高压线”,也是挡在悬崖边上的一道“护栏”。

  但2011年,当上科技局“一把手”的曾毅华已经被权力冲昏了头脑,早把党纪国法扔到了脑后——他发现,在这个“清水衙门”里,科技项目资金是一块“唐僧肉”。虽然比内地大城市来说,每年1200万的资金并不算什么,但是他有权力,给哪家企业、给多少,都是他说了算。

  2011年,某种植公司向州科技局申报了“鹿产品的开发研究”项目,该公司董事长为了在该项目中得到州科技局的照顾和帮助,到曾毅华家中,聊完天临走时给了曾毅华3万元用报纸包好的现金。此后,曾毅华帮助这家公司从州科技局得到了项目资助资金50万元。从这以后,曾毅华的受贿行为一发不可收。

  家成为曾毅华收受他人款物的主阵地:

  某公司为了得到州科技局的支持,托熟人将4万元钱放在了曾毅华家的茶几上。

  某牦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获得州科技局科技项目的15万元支持资金后,为感谢曾毅华,合作社负责人将感谢费当面放在了曾毅华家中的沙发靠背上。

  某养殖公司获得州科技局20万元的资金支持后去他家感谢,恰逢曾毅华不在,公司合伙人周某向曾毅华的妻子说着感谢的话,将没有任何包装的2万元现金放在他家的茶几上。

  甚至在办公室,曾毅华也敢收受别人的款物:

  某苗木公司向州科技局申报了“优质枸杞种植示范推广”项目,获得了40万元资金支持,公司为感谢曾毅华,托人将2万元现金当着曾毅华的面放在了他的办公桌上。

  某牦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还曾到曾毅华的办公室,将感谢费用牛皮信封装好,放在了他办公室办公桌旁的小桌子上。

  胃口渐开的曾毅华将申报科技项目的企业视为一块肥肉。

  2012年的一天,曾毅华去格尔木出差,格尔木一家公司老总请曾毅华吃饭。州科技局曾向该公司资助项目资金100万元。在饭桌上,曾毅华在看似无意中提到自己的女儿,说女儿工作后回家不便,“自己工作了一辈子连个车都买不起。”曾毅华这样感慨时,望了一眼这家公司的老总。聪明的老总心领神会,曾毅华回到宾馆后,老总就将一张存有10万元的银行卡塞到了他手中。

  

  古人说,“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

  但如果“一把手”领导在大权独揽,威信陡增之后,个人私欲也急剧膨胀,手中的权力就成了他们敛财的法宝,置国家利益不顾,中饱私囊。“道德”一词已经渐行渐远。

  除了受贿,执法部门对曾毅华的定案,还有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违规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

  从曾毅华出差费用的报销上看,曾毅华是个大忙人。

  在立案调查期间,纪委办案人员通过对海西州科技局2011、2012年财务凭证的认真翻阅,发现两年的时间里,曾毅华有369天是在“出差”,其中重复报销差费35天。“查出这个出差天数,我们都吓了一跳。”州纪委办案人员说。

  即使在春节,他也在外地忙工作——

  2011年春节,他在海南、成都、丽江等地出差,考察园区。

  2012年春节,他在西安、海口等地出差、开会。

  查后发现,有些是他个人外出旅游,回来后将机票和住宿票等杂费以出差名义在单位虚报冒领;有些,是他的家人乘机后,曾毅华以出差的名义在单位报销。

  让办案人员诧异的是:曾毅华有一张报销票据,是2011年5月2日从北京飞往西宁的机票,而这一天,有确切的证据表明他正在杭州出差!

  这样离奇的事,曾毅华是如何做到的呢?

  办案人员多方调查后发现,他人乘机后,航空服务公司事后出票时应曾毅华要求把乘机人姓名改成自己的名字。局长拿回来的票据,局里的财务人员也不敢不报。

  2012年1月,曾毅华与家人和朋友开车去海南省旅游,一路上产生的住宿票28张、汽车加油票16张、停车票据40张、过路费票据56张、坐船及保险单据15张、餐饮等票据20张,共2万余元,这笔钱,曾毅华以聘请省外专家考察科技园区产生费用的名义在单位予以报销。

  “曾毅华的贪婪让人瞠目结舌。”海西州纪委办案人员说,“这不是指金额大小,而是他到了‘无所不贪’的地步,而且想尽办法。”

  海西州纪委查出,曾毅华在职期间,州科技局违规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78万余元。

  某信息研究所为州科技局开发一套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曾毅华想着给研究所付款中套取一部分资金,该局发展计划科原科长王某给出了“好”建议:不妨以多付款后返回的方式套取。有了这个好点子,实际费用为8.17万元的项目,州科技局却为对方汇款20万元,某信息研究所再返还11.83万元,这笔钱存入了会计的个人账户。

  局里的食堂账户要销户,曾毅华授意财务人员留下来一部分钱入了“小金库”。

  2012年,州科技局参加中国北京科技博览会,10万元的场馆搭建费被虚开为场地租赁费和展台费共计50万元,多支付的40万元被返还后入了“小金库”。当年,部分款项被用于职工福利等。

  ……

  州纪委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查办曾毅华案件基本情况》一共18页,一条条记录了曾毅华在当“一把手”两年期间的一幕幕丑恶。

  2014年,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曾毅华案,州纪委组织州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到庭听审。

  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警示着每一位干部,听审的干部们无不唏嘘:“也是老党员了,这是图啥啊?”“以前挺好的一名干部,两年间怎么变成这样了?”……

  “曾毅华这人,挺节俭的,平时就穿那几件深色西装,身材瘦小,再加上也不怎么拾掇自己,看上去比较苍老。也没什么特殊爱好,抽的烟也不贵,很少出去喝酒,不爱打牌,至于字画古董之类的收藏爱好也没听说。”

  “他做饭的手艺很好,有时来个朋友,他会自己上街买点菜回家亲自下厨。有时一起去西宁出差,也就一起吃碗面。”

  “妻子已经退休了,工资也挺高。女儿也考上了公务员,不用他操心。家里还有位老母亲。如果他不出事,这个家庭还算美满。”

  ……

  这些是他曾经的同事们给出的评价。

  “曾毅华贪污、受贿,到底为了什么啊?”海西州的干部们都想不通。

  其实,在曾毅华当上“一把手”之前,是兢兢业业,谨小慎微的。

  1982年,从海西州卫校毕业后,曾毅华进入天峻县卫生防疫站工作。从最基层的公务员做起,在海拔3400米高的天峻县一干就是24年。2001年7月至2006年1月,任天峻县委常委、副县长;2006年1月至2007年8月任都兰县委副书记;2007年8月至2008年9月任海西州德令哈市委副书记;2008年9月至2010年11月任海西州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23日任海西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他把人生中最美好的季节奉献给了天峻县。“天峻县的条件真的是艰苦啊,尤其是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曾毅华以前在天峻的同事说,“曾毅华在天峻的工作,还是很值得肯定的,从一个小干部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38岁就当上了县委常委、副县长,这是很不容易的。”

  “曾毅华在都兰的时候,我们都能看出来他是一个很聪慧的人,处理各类事情的能力都不错,而且能团结人。”他曾在都兰的同事这样评价。

  “在政协工作的时候,他还是谨小慎微的。”以前在州政协的同事说,“那年过年,很多单位发一堆福利,我们单位就每人发了两瓶普通白酒。”

  ……

  “以前一直是副职,不直接分管财务,也没那么大权力。当上‘一把手’,而且手中掌握着部分可支配的资金后,他的私欲被放大了,再加上监督机制欠缺,导致他一步步走向深渊。”州纪委办案人员分析。

  曾毅华案,对海西州公职人员来说,是当头棒喝。“要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意识,要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的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拒腐防变的廉洁之弦,常念廉洁紧箍咒,常打防腐预防针,不断增强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参加听审的一位领导干部说。

   四

  廉洁之心淡忘、贪腐之心膨胀,再加上监督缺位、监督乏力,致使曾毅华越陷越深。

  州科技局每年有1200万的项目资金。

  科技项目资金,是政府为了鼓励企业科研创新而设立的。要拿到科技扶持资金,必须经过申请、审批、监管和评估等环节。

  如果要分配科技项目资金,正常的程序是:由发展计划科提出初步分配方案,然后报主管局长曾毅华审核,然后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

  但是在曾毅华眼中,这些制度都形同虚设,只要给他好处的公司,申请科研经费就格外容易。

  某养殖场的投资人之一周某和曾毅华相识,凭着这层关系,她给曾毅华打了几个电话就解决了项目资金。“你放心,等事成了之后我们再请你吃饭好好感谢你……”说了这些话,项目资金顺利批了下来,连实地考察过程都免了。

  这家养殖场连续两次顺利拿到了州科技局的项目资金,共40万元。而曾毅华从中获得了2万元的感谢费。

  1万元、2万元……渐渐看到这种权力迅速带来的经济利益,曾毅华发现,国家的科研项目经费是一座富矿,资源取之不竭。从而他的胃口也逐渐扩张,对于那些刚开始“不开窍”老板,曾毅华开始有意识地点拨——他跟某老板在饭桌上提自己的女儿需要车,当对方提出要赠送一辆自己正在使用的轿车时,他嗤之以鼻,最后老板不得不送去了一张10万元银行卡。

  “曾毅华常对我说某某企业要在安排资金时照顾。每年给我说的有十个左右的项目。”该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原科长王某说,“有一次和某公司老板吃饭,酒后在饭桌上,曾毅华就要求我今年给这家公司安排100万。”

  权力和金钱利益逐步冲昏了曾毅华的头脑。“饭桌上的那家公司,2012年我初步给他们分配了30万元,但曾毅华在审核时改成了85万元。”王某说,“一些企业如果不是曾毅华干预,拿不到那么多项目资金。有的项目我根本没去考察,曾毅华说他已经看过了,没问题。”

  在州纪委调查中有的企业也承认:公司营利情况并不好,而连续两年申请的科研项目资金成了公司的重要收入。

  曾毅华的这些行为,州科技局的同事们对他也有微词:“对于各企业上报的科技项目,有些是通过局领导班子开会通过的,有些项目怎么申请到项目经费的,我们也不知道,连调查都没做过。”“他的我行我素,一方面可能是当了‘一把手’,手中有权力了,思想改变了的缘故。还有原因,是他不注重业务学习,缺少民主化。最重要的,是监管跟不上。”一位同事分析。

  更值得深思的是,曾毅华的前任,就是因为财务人员挪用公款而被组织处理。上届领导出了问题后,这个单位并没有去规范制度,加强监管,亡羊补牢,而是任其发展,最终导致了现在这个结果。

  州科技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曾毅华案发生后,局里深刻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下大力气建章立制:改革了项目资金的拨款程序、完善了财务规定,并要求每一个资助的项目必须程序完善、严格验收,不让国家的资金白白流失。

  

  州纪委对其进行调查时,曾毅华辗转反侧。他想了很多。

  对于父母,他愧疚。父母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送进大学。曾毅华还清晰地记得刚工作,要去天峻,母亲依依不舍。

  对于妻子,他愧疚。原本可以陪她过一个安稳的晚年。

  对于女儿,他愧疚。原本可以给她一个可以依靠的背。

  ……

  毁掉这一切的,就是一个“贪”字。

  优秀的干部理应为国家、为社会、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多作贡献,却因为贪污受贿而走向犯罪深渊,不仅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也使个人和家庭受到重创,如此结局令人扼腕叹息。

  “作为部门主要领导,从一名党员干部蜕化变质为腐败分子,究其原因主要是放松世界观改造,丧失党性原则,以致公仆之心淡忘、谋私之心膨胀,自律之心淡忘、放任之行膨胀,廉洁之心淡忘、贪腐之心膨胀,由此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最终突破党纪国法的底线;特权思想严重,擅权妄为谋取私利,把自己凌驾于党的组织和纪律之上,肆意违背财经工作纪律和财务工作制度,把公共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不是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而是利用职务之便权钱交易、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党纪国法的尊严和权威;制度执行不力,权力制约监督不到位,一些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存在制度漏洞,一些本应刚性运行的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监督缺位,监督乏力,存在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海西州纪委在《关于曾毅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中这样表述。

  亡羊补牢,未为晚矣。要避免干部违法违纪悲剧的发生,必须加强对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监督和管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以案说纪

  一名从基层一步步通过自己努力走上正处级领导岗位的党员,一名在别人看来是“清水衙门”单位的领导,为何在当上“一把手”仅仅两年时间就因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而锒铛入狱?

  曾毅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案发时50岁,当上“一把手”才两年。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他多次收受相关公司和个人贿赂共23.5万元,以骗取的手段多次贪污单位公款共计46071.90元。另外,他还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挪用单位专项资金发放职工奖金、福利补贴166064.50元,两次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公款旅游花费475098.40元,违规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金额达783300元,违反政府集中采购规定购买办公设备支付61600元。

  海西州纪委监察局经州委、州政府批准给予曾毅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判处曾毅华贪污罪有期徒刑3年、受贿罪8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曾毅华从违纪开始走向违法犯罪,教训深刻。”海西州委常委、纪委书记韩素文说,“他当上单位党政‘一把手’后就开始自我膨胀,不讲纪律和规矩,把权力高度集中在其一人手中,‘决策一言堂,花钱一支笔’,单位上下‘一个人说了算’,其所作所为性质极为恶劣,值得我们警醒。”(凭阑)

视点短评:权力失控 行为失范——曾毅华案件的深刻警示

  曾毅华从一名部门“一把手”沦落为身陷囹圄的阶下囚,对教育广大领导干部,以案为鉴,严于律己,正确对待权力,自觉遵守职责规范具有深刻的警示作用。曾毅华随着职务的提升、权力的增大,特别是担任部门、单位一把手后,基本不参加学习活动,长期不注重政治理论和党纪法规学习,在思想上放松了世界观改造,逐步丧失了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扭曲,思想上党纪法规意识淡薄,对法纪缺乏敬畏,实施贪污受贿时心存侥幸,将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这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观原因。在客观方面,权力高度集中,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句话”,大搞“一言堂”,重大事项即使集体研究,也只做表面文章,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对他毫无约束;内部监督制约乏力,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流于形式,集体决策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形同虚设,项目运行不规范、财经纪律不严格,权力监督、内控机制缺失,这也为其贪腐创造了外部条件。

  曾毅华违纪违法案件再次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为民意识,及时打扫思想上的灰尘,持之以恒改造思想、锤炼党性、提升境界,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其次,必须严守党纪国法。要牢记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纪,带头依法依纪办事。再次,必须正确行使权力。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秉公用权、依法用权、谨慎用权、阳光用权,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解决权力任性问题,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用好手中的权力,当好人民的公仆。(希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