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省特种门厂防火门生产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省特种门厂防火门生产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22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xnhbxmys@163.com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省特种门厂防火门生产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于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61号。主要建设内容:生产钢质防火门和木质防火门。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该生产工艺发生了变更,有组织各项设施均不使用,现以人工喷漆的形式作业,无组织排放监测因子苯、甲苯、二甲苯达到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为了防止噪声扰民,主要生产工序均在车间内进行,厂界噪声达到2类区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回收利用,废棉纱废弃物定期清运至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办公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青海省特种门厂防火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宁环监站字2013-361号)表明:
(一)废气
无组织废气监测
该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噪声
该建设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回收利用。废棉纱暂时储备,有堆放区,与西宁源轻体材料厂签订处置合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