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历时5年的旧存案件
11月13日下午,化隆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历时5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图为该案申请人尕藏某某与其女更某从化隆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标的款15000元及司法救助金5000元。
该案申请人尕藏某某与被执行人多杰某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群科镇日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领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此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载明承包方代表姓名为(被执行人)多杰某某,承包地总面积为2.566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为尕藏某某、更某以及多杰某某三人。2011年3月申请人尕藏某某于被执行人多杰某某离婚后,申请人尕藏某某与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多杰某某给其二人按人均分配的1.7亩承包地经营权,后经法院判决,二申请人取得1.5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此案经化隆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被执行人多杰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尕藏某某与更某于2013年5月向化隆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多杰某某一直下落不明且该村委员会也百般阻挠,所以该案被拖延至今。
2018年5 月,申请人尕藏某某与更某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多杰某某后,不辞辛劳几次三番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调解该案,最终在执行干警持之以恒,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申请人尕藏某某与更某两人1.7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被执行人多杰某某所有,被执行人多杰某某给付20000元的补偿款给申请人尕藏某某与更某。由于被执行人多杰某某家庭贫困又身患疾病,只给付了15000元,剩余的5000元无力支付,为此申请人尕藏某某与更某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最终获得5000元司法救助金。至此,该案历时5年终得圆满执结。
那冬日凛冽的寒风里、飘飘洒洒的大雪里、结冰的路面上无法前进的车流里,都曾留下过执行干警们的背影。一次次不怕麻烦、不畏艰难的辛勤工作才换来当事人脸上喜悦的笑容。每执行到位一笔标的款交付给当事人的时候,他们的一句“谢谢你们”就是我们最大的工作动力,我们就是这样一群“执行人”。我们,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