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创新机制探索扶贫开发新路径

10.07.2015  10:50

   消除绝对贫困是“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青海受区域整体贫困,民族地区发展滞后并存、经济建设落后与生态环境脆弱并存、人口素质偏低与公共服务滞后并存“三重矛盾”制约,一直是国家扶贫开发任务重、难度大、最典型的省份。长期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扶贫战略和决策部署,不断改革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开发方式,积极探索符合青海实际的扶贫开发新路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改革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我省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将资金分配与各地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年度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坚持实行“三会”制度:年初项目对接会、年中片区推进会、年终绩效考评通报会。将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切块下达到县,把扶贫项目选择权、审批权下放到各县,由各县自主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十二五”以来,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7.1亿元,是“十一五”的3倍。为实现项目资金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修改完善了10项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全面推行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首先,在全省开展建档立卡工作,识别贫困村1622个、贫困人口20.4万户73.6万人,全面掌握了贫困底数和分布状况,为精准扶贫奠定了基础,在建档立卡的同时,全省抽调4866名干部组建1622个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4万余名党员干部以不同形式联户帮扶贫困村7万余户贫困户;积极协调推进基层扶贫组织机构建设,在全省360个乡镇配备扶贫专(兼)职干事,全省扶贫队伍由2012年的不足500人增加到现在的1000余人。同时。不断改善基层扶贫组织机构工作条件,开展针对性培训,着力解决基层扶贫队伍力量薄弱、人员不稳定等问题;同时,按照解决最突出、最迫切问题的思路,投入扶贫资金6.37亿元,整合资金超过60亿元,实施青甘川交界地区、果洛州、海北州牧区农事队、同德县和兴海县南部三乡等6个特殊类型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工程,有力助推了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藏区扶贫攻坚提供了经验借鉴。

  创新扶贫重点工程投入机制

  结合整村推进和发展连片特色产业,投资27.2亿元,实施产业扶贫。在全省1942个规划村实施产业扶贫项目930个,建设扶贫产业基地850处,带动辐射全省39.4万户贫困户实现增收。按照扶贫资源优化配置、扶贫产业提档升级的思路,投入资金2.6亿元,整合资金近20亿元,建设省级和县级扶贫产业试验示范园15个(其中省级7个),覆盖全省18个县的2.5万余户贫困户。

  开展易地搬迁。采取就近就地和异地搬迁相结合方式,投资15.65亿元,安置472个村、4.59万户、20.1万人。探索建立“地票”制度,易地搬迁用地增减挂钩的创新做法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的充分肯定。

  投入资金1.42亿元,培训贫困劳动力2.71万名,补助职业学历教育贫困家庭学生4.82万名,资助藏区2000名贫困家庭“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推进教育扶贫工作。为解决贫困大学生就业难、创业难问题,启动开展“青春创业扶贫行动”,投入资金2000万元,以质押方式撬动金融资金7715万元,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113个,带动就业1838名,力争到2020年撬动金融资金10亿元,采取滚动扶持、循环放贷模式,支持大学生创业项目1500个以上,解决5000名贫困大学生就业问题。

  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联动机制

  开展金融扶贫示范村建设试点。2014年投入资金1.68亿元,在148个贫困村开展金融扶贫试点,落实各类扶贫贷款18.6亿元。2015年继续深化银政合作,创新建立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主办银行制度,联合开展信用创评活动,多方签署《金融扶贫框架合作协议》,预计“十三五”金融扶贫资金规模可达到100亿元。

  启动企业扶贫试点,2015年计划实施分布光伏扶贫项目150兆瓦,重点扶持8330户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项目由合作企业全额投资,以户均3000瓦入网指标为条件,无偿为每户贫困户投资2.7万元,在20年合约期内每年每户可分红4000元。2015年,投入资金1.28亿元,在51个贫困村启动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十三五”国家计划在青海省243个村实施旅游扶贫试点项目。

  完善社会扶贫体系。青海省进一步完善定点扶贫、辽青东西扶贫协作、结对帮扶、村企共建“四个层面”的社会帮扶体系,基本形成了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的氛围。2011年以来,青海省落实各类社会扶贫资金超过27亿元。

  完善扶贫工作考评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效果进行综合性评价考核;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公告牌等公示公告;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专用账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扶贫开发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制;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实行招投标、工程监理、重大材料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购买社会服务队扶贫开发项目进行监督。2010年至2013年,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对全省20个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落实。

  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通过这一系列扶贫开发的新路径,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我省贫困人口从2010年底的138.6万人减少到2014底的53.9万人,年均减贫21.4万人;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底的3464.8元增加到2014年的6203元,年均增长16%以上;贫困发生率从2011年的36.6%下降到2014年的13.7%,年均降幅5.7个百分点,创新机制对扶贫开发工作的作用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