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确30项医改任务
05.04.2017 19:40
本文来源: 卫生厅
近日,青海省政府召开全省综合医改工作会议,确定了2017年6个方面30项工作任务,其中,将重点开展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和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等方面工作。
青海省明确,年内选择3个市(州)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建立健全以知识价值和劳务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和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切实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培养,年内培训医务人员1.5万人(次)以上。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从610元提高到680元(其中财政补助526元,高于国家标准76元),人均新增部分中划出10元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提高大病保障水平。
此外,青海省将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年内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保起付标准由5000元降至3000元,推动9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贫困地区。在新一轮药品分类采购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两票制”。加强边远农牧区药品配送,解决好低价药、急救药、妇儿药等药品供应问题,确保今年药品配送率达到98%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人均50元提高到55元,落实包虫病防治专项资金3000万元,加大重点地区包虫病防治力度。
(摘自4月1日健康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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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017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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