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效明显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陈郁 报道) 近年来,青海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改革,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成效。
综合改革试点成效明显。省供销社确定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乐都区供销社作为综合改革试点,经过两年实践探索,两县(区)供销社在基层组织恢复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互助金融合作、专业合作社带动产业发展方面取得可复制推广的成果。大通县供销社荣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改革试点先进单位,并被确定为全国供销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县。目前除个别县外,全省各市(州)、县(区)都出台了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
基层社组织得到加强。全省恢复成立了玉树、果洛州级供销合作社及24个县级供销合作社,实现市(州)、县(区)供销合作社组织机构全覆盖。基层供销社从综合改革前的82家增加到213家,覆盖全省56.7%的乡镇;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从102家增加到889家,覆盖全省22%的行政村。全系统领办、兴办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从1277家增加到1681家。
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形成规模。全省供销社系统建设农资配送中心128个、农资配送网点2405个;建设农副产品冷藏保鲜及加工配送中心171个、农副产品产地批发交易市场89个,建设农副产品购销网点1067个;建设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99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24个。形成了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工业品、农畜产品、再生资源四大流通网络。
基层服务质量提档升级。全系统农产品收购、销售、加工,仓储物流、土地托管、流转,文体娱乐、养老服务、代办代缴等新兴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并得以拓展。土地托管面积达10万余亩。门源回族自治县北山兴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达到了合作社和农户双赢的目的。化隆回族自治县扎巴供销社和乐都区瞿坛、中岭供销社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为入社农民解决资金困难,受到农民欢迎。共和县恰卜恰镇供销社利用地处海南州府所在地的区位优势,成立共和县家政服务中心,联系各类服务企业50多家,服务内容涉及33大类287项。
双线运行初具雏形。按照建立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建立双线运行机制的要求,在省政府大力支持下,组建成立了注册资本金1亿元的青海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成立后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和市场化运作,近日和中国供销电子商务公司签订协议,由其以股权投资方式增资2000万元,专项支持在泽库县建设的青海西北弘农特产品中心项目,以此推进我省牦牛品牌增值和牧民增收。大通县、乐都区供销社在改革试点当中,成立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对所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进行清产核资,为社有资产管理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