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机关全面加强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
今年以来,青海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大力加强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积极改进管理服务工作,释放公安改革的红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得到提升。
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保障基础
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逐步完善窗口单位基础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功能区域。一是统一外观标识。全省公安机关889个窗口单位按警种对外观标识进行了统一规范,在醒目的地点和位置设置指示标牌、指示灯箱或警示红灯。二是合理划分功能区域。根据实际条件,各窗口单位将办公区域合理划分为工作区、服务区、等候区等基本功能区域。治安部门在户籍窗口增设照相区和档案室,方便群众办理户口。三是完善基本服务设施。各窗口单位相继推出 “低台敞开”“开放式”柜台、“站立式”服务,设置验证台、咨询台、填写台、等候椅、报刊杂志、笔墨、饮水机、老花镜、电子呼叫和智能排号机等设施,并对物品的摆放进行严格规定,力求整洁、美观、便民。省公安厅一次性投入4579万元为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配发自助受理申请一体机、二次签注自助制证机等自助化服务设备665台,实现出入境证件自助化受理服务。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标准
一是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相关要求和部署,省公安厅对1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合并4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取消2项、下放2项、暂缓实施2项、保留行政审批10项。二是制定实施窗口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接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落实弹性工作制、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一窗式”综合受理、“一次告知、二次办结”等工作措施。治安部门在办证高峰期专门为老、弱、病、残、农民工、高考学生等群众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户籍,切实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三是全面实行警务公开制。依法公开窗口单位的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资料,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开创工作新举措,扩大服务覆盖面
一是采取多项举措,提升服务效能。治安部门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等8类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为群众提供身份证照片“多拍优选”服务,拍摄4张以上合格照片供办证群众自主选择。开展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西宁市、海东市作为试点地区可受理全国26个省市区的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业务。截至目前,已办理跨省居民身份证651张。交通管理部门创新网络电话预约机动车检验业务、省内异地机动车检验业务,调整老龄人体检和残疾人驾车等六项举措。二是开拓工作新模式,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出入境管理部门设置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县级受理点、向市(州)公安局下放港澳再次签注制作权。交通管理部门下放C类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权限给县级公安机关车管所。三是简化手续、实现便民利民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工作, 从户政、边检、出入境、消防、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推出31项便民利民措施。交通管理部门印制藏文版纸质试卷并在全国率先研发机动车驾驶人藏语语音考试系统,推出机动车号牌现场制作与安装、新号牌邮寄等业务,极大地方便牧民群众申领驾照及车辆注册登记。消防部门制作藏汉双语《办事指南》方便藏族群众办事。治安部门开展“微笑服务”“送证上门”活动。
加强信息化建设,改进行政管理模式
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网上服务的迫切需求,注重把现实的有形窗口向网络的“智慧”窗口拓展。一是推行网上公开事项。治安部门依托省公安厅民用枪支管理服务互联网网站,对涉及民用枪支弹药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予以公开,同时为企业分配互联网IP域名,提供边界接入平台信息采集服务。二是利用互联网推进公安服务工作。治安部门实现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行政管理“一网办”服务。交通管理部门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采用手机短信服务方式和全国统一网络域名,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交管信息查询、告知及业务办理等综合服务。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推行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消防部门通过“青海消防在线”网上服务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就了解办事流程,打开电脑就能办理事项,鼠标一点就能查询办理结果,为群众搭建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流平台。三是打造多功能信息化报警平台。指挥中心对全省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推出了12110短信报警平台。四是充分利用手机微信平台,打造便民“微警务”新模式。治安、出入境、消防、交通管理等部门推出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办证群众只要拿起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就可随时随地进行在线咨询、网上预约、进度查询、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