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成品油价格调整信息
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25日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整信息,结合我省实际,决定调整省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
一、省内一价区国Ⅳ标准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吨6970元调整为7180元,国Ⅳ标准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吨6095元调整为6295元,其他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详见附表)。
二、省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调整,按照青发改电〔2010〕5号文件划分的三个价区分别进行。其中一价区包括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二价区包括海西州(除格尔木市)、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三价区包括玉树州、果洛州。
三、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
四、其他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各油品经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6年5月25日24时起执行。
附件: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附件:
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 汽油(国Ⅳ标准) | 柴油(国Ⅳ标准) | |||||||
90 号 | 90 号 | 93 号 | 97 号 | 0 号 | 0 号 | -10 号 | -20 号 | -35 号 | |
价区 | 元 / 吨 | 元 / 升 | 元 / 吨 | 元 / 升 | |||||
一价区 | 7180 | 5.42 | 5.77 | 6.19 | 6295 | 5.35 | 5.67 | 5.94 | 6.15 |
二价区 | 7290 | 5.50 | 5.86 | 6.29 | 6405 | 5.44 | 5.77 | 6.04 | 6.26 |
三价区 | 7420 | 5.60 | 5.97 | 6.40 | 6535 | 5.55 | 5.89 | 6.17 | 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