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文化市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
一、县(区)级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事项
1、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审批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363号令)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网吧审批登记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资金信用证明;
6、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校园周边200米、居民楼内不得设立);
7、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初步筹建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
1、消防部门的安全审核意见;
2、公安部门的信息网络安全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核意见;
3、文化部门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安装情况;
4、固定的网址和相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设备;
5、有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或管理部门
2、设立娱乐场所
审批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458号令)、《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第55号令)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娱乐场所申请设立登记表;
2、组织机构和公司章程;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投资人员、似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
5、房地产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
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200米内居民住宅、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
7、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歌舞娱乐场所要标明包间、面积及位置,游艺娱乐场所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
8、公安消防出具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9、环保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10、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时限要求:资询内容5个工作日,现场指导1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或管理部门
3、设立营业性演出团体
审批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528号令)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演出团体房屋办公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6、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7、资金信用证明;
8、公司章程;
9、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明(后期备案);
10、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演员工作联系表;
11、申请单位反假唱、假演奏声明;
12、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1、中等以上艺术学校(含综合性院校的艺术专业)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2、职称证书;
3、艺术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
4、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件或者书面证明;
5、其他有效证明。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或管理部门
4、设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许可
审批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341号令)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5、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或管理部门
5、举办国内团体或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
审批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528号令)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演出活动承诺书;
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4、演员名单及有效身份证明;
5、演员或团体与演出举办单位签订的演出协议或合同;
6、演员或团体同意演出书面函件;
7、演出节目内容及其视听资料;
8、演出场地合同和场地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公安安全审核意见;(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当提交安全保卫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9、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材料:
10、个体演员、演出团体和演出举办单位杜绝假唱假演奏等违法违规行为书面声明;
11、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或管理部门
6、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
备案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528号令)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主办单位批准文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及简历;
4、经营场所租赁意向书或产权证明;
5、经营场所消防、卫生验收合格文书;
6、法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工作联系表。
7、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或管理部门
7、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备案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528号令)、《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申请登记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3、申请人艺术表演能力证明或演出经纪资格证书;
4、工商营业执照;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或管理部门
8、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备案依据:《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
4、经营场所租赁意向书或产权证明;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实施主体: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或管理部门
二、省级文化行政部门业务审批事项
1、设立本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单位
审批依据: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5]15号)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
4、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等证明材料;
5、资金信用证明(注册资金或出资不得少于1000万元);
6、应当有不少于10家的直营连锁门店的营业场所主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7、符合连锁经营规范的筹建方案;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连锁经营管理制度及特许连锁门店的加盟章程;
9、作为统一上网首页的合作网站合作意向书或者自建网站的筹建方案;
10、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系统的筹建方案;
11、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2、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审批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第51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章程、营业执照;
4、资信证明及验资机构营业执照;
5、法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简历;
6、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证明及身份证明;
7、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8、业务发展报告;
9、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3、设立演出经纪机构
审批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528号令)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演出经纪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房屋办公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3名以上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6、资金证明或验资报告;
7、公司章程;
8、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明(事后备案);
9、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联系表;
10、申请单位反假唱、假演奏声明;
11、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4、举办涉外营业性演出
审批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528号令)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演出活动承诺书;
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且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经历;
4、法人身份证明;
5、演员简介及有效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
6、演员或团体同意演出书面函件;
7、演出经纪公司与演员或团体签订演出合同;
8、演出经纪公司与演出场地签订合同;
9、演出节目内容及其视听资料;
10、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材料;
11、2年内无违规演出记录声明;
12、活动安全预案及安全责任保证书;
13、个体演员、演出团体和演出举办单位杜绝假唱假演奏等违法违规行为书面声明;
14、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5、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娱乐场所
审批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458号令)、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第55号令)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娱乐场所申请设立登记表;
2、组织机构和公司章程;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投资人员、似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附表4);
5、房地产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
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200米内居民住宅、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
7、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歌舞娱乐场所要标明包间、面积及位置,游艺娱乐场所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
8、公安消防出具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9、环保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10、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1、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时限要求:资询内容5个工作日,现场指导1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6、设立音像制品批发经营单位
审批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341号令)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资金证明材料;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6、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7、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证明材料;
8、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7、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许可
审批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341号令)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注册资本数额及其证明文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5、连锁经营单位总部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6、连锁经营单位总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7、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的组织机构、配送机构和配送管理制度等情况。
8、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9、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8、美术品进出口审批
审批依据:《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美术品进出口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进出口美术品的来源、目的地、用途;
3、艺术创作者名单、美术品图录和介绍;
4、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9、商业性涉外美术品展览审批
审批依据:《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主办或承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展览活动方案;
3、经费预算及资金来源证明;
4、场地使用协议;
5、境外来华参展艺术创作者或参展单位的情况介绍;
6、境外来华参展美术品的名录、图片和介绍;
7、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10、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备案
备案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第51号令)、《文化部关于实施新修订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准备材料:
1、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备案登记表(附表14);
2、营业执照或主办单位批准文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网站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4、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审批事项相关表格
1、网吧审批申请表;
2、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3、游艺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4、娱乐场所法人声明;
5、文艺表演团体申请表;
6、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7、演出活动承诺书;
8、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表;
9、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表;
10、个体演员备案登记表;
11、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登记表;
12、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13、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14、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备案登记表。
附表2: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正面)
基
本
情
况 | 申请人 |
| ||||||||
住 所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经济类型 |
| |||||||
使用面积 | (㎡) | 包间数量 |
| |||||||
核定人数 |
| 从业人数 |
| |||||||
场所电话/传真 |
| |||||||||
法 定 代 表 人 | 姓 名 |
| 电 话 |
| 移动电话 |
| ||||
身份证号码 |
| |||||||||
户籍所在地址 |
| |||||||||
主 要 负 责 人 | 姓 名 |
| 电 话 |
| 移动电话 |
| ||||
身份证号码 |
| |||||||||
户籍所在地址 |
| |||||||||
资
本
构
成 | 投资人名称或姓名 | 资本性质(国有/民营)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 系 人 |
| 本人(单位)申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单位)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 ||||||||
移动电话 |
| |||||||||
电话/传真 |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列表
(背面)
序号 | 项目 | 提交情况(提交的打“√”) |
1 | 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
|
2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
|
3 | 组织机构和章程 |
|
4 | 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
5 | 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
|
6 | 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
|
7 |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 |
|
8 | 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
|
9 |
| |
10 |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
|
11 |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
12 | 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有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相关证明材料 |
|
13 | 其他材料 |
|
附表3: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正面)
基
本
情
况 | 申 请 人 |
| ||||||||
住 所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经济类型 |
| |||||||
使用面积 | (㎡) | 游艺机数量 |
| |||||||
场所电话/传真 |
| 游戏机数量 |
| |||||||
法 定 代 表 人 | 姓 名 |
| 电 话 |
| 移动电话 |
| ||||
身份证号码 |
| |||||||||
户籍所在地址 |
| |||||||||
主 要 负 责 人 | 姓 名 |
| 电 话 |
| 移动电话 |
| ||||
身份证号码 |
| |||||||||
户籍所在地址 |
| |||||||||
资
本
构
成 | 投资方名称或姓名 | 资本性质(国有/民营)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 系 人 |
| 本人(单位)申请设立游艺娱乐场所,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单位)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 ||||||||
移动电话 |
| |||||||||
电话/传真 |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列表
(背面)
序号 | 项目 | 提交情况 (提交的打“√”) |
1 | 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
|
2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
|
3 | 组织机构和章程 |
|
4 | 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
5 | 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
|
6 | 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
|
7 |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 |
|
8 | 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
|
9 |
| |
10 |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
|
11 |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
12 | 游戏游艺设施设备情况登记表 |
|
13 | 游戏游艺设备依法生产的相关证明材料(购买合同、发票或者转让协议等) |
|
14 | 其他材料 |
|
游戏游艺设备登记表
序号 | 游戏游艺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信息 | 备注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12 |
|
|
|
13 |
|
|
|
14 |
|
|
|
15 |
|
|
|
16 |
|
|
|
合计(台数) |
|
|
附表4: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声明
姓 名:
身份证件号:
户籍所在地(常住地):
拟 任:
□娱乐场所投资人
□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
□娱乐场所主要负责人
郑重声明,本人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关于开办娱乐场所、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以及在娱乐场所内从业的相关规定,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
本人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声明人(签字):
声明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5: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正面)
申 请 人 |
| |||||||
经济类型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从业人员 | 人 |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 |||||
| 姓 名 | ( ) | 身份证号 |
|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 |||||
住 所 |
| 邮政编码 |
| |||||
传真电话 |
| |||||||
经营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传真电话 |
| |||||||
从 业 人 员 登 记 | 姓 名 | 性 别 | 专 业 | 身份证号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单位依照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申请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
(背面)
填写说明:
1.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台资)”、“港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2.经营范围。按照其表演的艺术种类填写,如声乐、器乐、戏剧、舞蹈、杂技、魔术、马戏、曲艺、皮影、朗诵表演等。
3.住所指工商注册地址,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经营地址指办公场所的详细地址
4.从业人员登记,指演员,包括演奏员。如从业人员较多,可按表中格式另备页面载明情况,并加盖骑缝章。
附表6: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举办单位 |
| |||
演 出 名 称 |
| |||
演 出 内 容 |
| |||
演员或团体情况 | 中国内地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 ||||
台湾地区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 ||||
外国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注明国籍): | ||||
总计 人 | ||||
入境 时间 |
| 离境 时间 |
| |
演出场所1 |
| |||
地 址1 |
| |||
日 期1 |
| |||
场 次1 | (场) | |||
演出场所2 |
| |||
地 址2 |
| |||
日 期2 |
| |||
场 次2 | (场) | |||
······如果演出场所多于两处请在此处添加····· | ||||
演出总场次 | (场) | |||
申报联系人 |
|
我单位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我单位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盖章) 年 月 日
| ||
固定 电话 |
| |||
传 真 |
| |||
移动 电话 |
| |||
经纪人证书编号 |
|
附表7: 演出活动承诺书
兹有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
与演出团体(或个人) ,就将在 举办的 演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共同承诺遵守演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承诺:
(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办理演出申报手续、安排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自觉接受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具体义务。据此,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获得文化行政部门演出项目批准文件的本演出经纪机构是本次演出的法定演出经营主体,对演出活动承担举办责任。
(二)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由本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将负责演出团体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守上述规定。本机构加强对演出人员、演出行为及演出现场的管理,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设置现场监督人员,做好监督记录。一经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不按审批内容进行演出的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消除影响,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将要求演出方对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本机构承诺严格按照文化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内容组织演出,演出人员及文艺表演团体现场表演符合文化行政部门审定内容,符合演出地观众的欣赏习惯和公序良俗,演出服装、舞台设计、表演形式、大屏幕VCR内容等不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本机构承诺演出过程中,除因不可抗力不能演出的外,本机构及演出团体、个人不中止或者停止演出,演员不退出演出,演员不以假唱欺骗观众;演职人员保证没有携带、吸食毒品及在演出前饮用含有酒精饮料等影响演出质量的行为。
二、演出团体、个人承诺:
本演出方承诺,符合演出地观众的欣赏习惯和公序良俗,知晓演出经纪机构的责任及本团体、个人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演出地法律规定,严格履行合约,按照文化行政部门依法许可批准的内容进行现场表演,不擅自变更。保证没有携带、吸食毒品及在演出前饮用含有酒精饮料等影响演出质量的行为。对演出中出现的违反演出地法律及本承诺书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演出团体、个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表8: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设立申请登记表
(正面)
申 请 人 |
| |||||
经济类型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法 定 代 表 人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 |||
主 要 负 责 人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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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基本情 况 | 舞台台口宽 米,高 米; 舞台纵深 米,吊杆行程 米; 副台面积 平方米; 观众席座位 个。 | |||||
住 所 |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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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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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执照发证机关 |
| 工 商 执 照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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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发证机关 |
本单位依照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申请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消防安全合格证号 |
| |||
申请单位意 见 | 本单位依照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申请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背面)
填写说明:
1.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台资)”、“港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2.住所。住所指工商注册地址,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经营地址指办公场所的详细地址。
附表9:
个体演员备案申请登记表
(正面)
申请人姓名 |
| 申请人 照 片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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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 ||||
住 所 |
| 邮政编码 |
| ||
移 动 联 系 电 话 |
| 固 定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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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表 演 能 力 证 明 | 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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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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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 职称级别 |
| 专 业 |
| |
演出行业协 会颁发证明 | 颁发证明 行业协会 |
| |||
专 业 |
| 证明编号 |
| ||
工 商 注 册 机 关 |
| ||||
工 商 注 册 时 间 |
| 工 商 注 册 编 号 |
| ||
申请人 意 见 |
本人依照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申请个体演员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
(背面)
填写说明:
1、经营范围。按照其表演的艺术种类填写,如声乐、器乐、戏剧、舞蹈、杂技、魔术、马戏、曲艺、皮影、朗诵表演等。
2、住所。填写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详细地址。
附表10: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申请登记表
(正面)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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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份证号 |
| ||
经营范围 |
| ||
住 所 |
| 邮 政 编 码 |
|
移动联系电话 |
| 固定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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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经纪人 资 格证 明 | 登记工作单位 |
| |
编 号 |
| ||
工商注册机关 |
| ||
工商注册时间 |
| 工商注册编号 |
|
申请人 意 见 |
本人依照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申请个体演员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
(背面)
填写说明:
1.经营范围。填写演出居间、代理业务。
2.住所。填写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详细地址。
附表11: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表
备案登记表编号:艺务字( )【20 】 号
1.1备案主体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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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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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 ||
电 话 |
| 传 真 |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工商登记注册日期 |
| 工商登记注册号 |
|
2.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填写: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有效证件号 |
|
注册资金 |
|
2.2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填写:
负责人姓名 |
| 有效证件号 |
|
3.1经营范围:
|
4.1备注:
|
备案登记机关
签 章
附表12: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 法人代表 |
| |
单位注册地址 |
| 邮 编 |
| |
单位经营地址 |
| 邮 编 |
| |
单 位 电 话 |
| 电话传真 |
| |
网站名称、域名 | IP | |||
中 文 | 英 文 | 1. 2. 3. 4. 5. 6. | ||
1. 2. 3. 4. 5. | 1. 2. 3. 4. 5.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单位人数 | (人) | |
固定资产 | (万元) | 服 务 器 | (个、组) | |
股权结构 | 申请项目 | |||
股东(法人名称、自然人名称) 1. 2. 3. 4. 5. |
出资额 1. 2. 3. 4. 5. | 1.音乐娱乐产品 □ | ||
2.游戏产品 | 游戏产品运营 □ | |||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 □ | ||||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 □ | ||||
3.艺术品 □ | ||||
4.演出剧(节)目、表演 □ | ||||
5.动漫产品 □ | ||||
申请联系人 |
| 6.网吧内网络文化产品经营 □ | ||
办公 电话 |
| 7.展览、比赛活动 □ | ||
手机 号码 |
| 受理单位意见(章):
许可证省(市)内编号: 文化厅局传真号码: (本栏由受理地文化厅局填写) | ||
传 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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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单位法人签字:
申报单位章 年 月 日 | ||||
许可证全国统一编号:
(本栏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填写) |
附表13: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正面)
申 请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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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从业人员 | 人 |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 ||||||
住 所 |
| 邮政编码 |
| ||||||
传真电话 |
| ||||||||
经营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传真电话 |
| ||||||||
主 要 从 业 人 员 登 记 | 姓 名 | 性 别 | 职 务 | 身份证号 | 经纪人 证书号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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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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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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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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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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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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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依照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背面)
填写说明:
1.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台资)”、“港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2.住所。住所指工商注册地址,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经营地址指办公场所的详细地址。
3.主要从业人员登记。如主要从业人员较多,可按表中格式另备页面载明情况,并签名盖章。
附表14: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备案登记表
(正面)
互联网文化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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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地 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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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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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站 名 称 |
| ||||||
网站首页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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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ICP备案号 |
| ||||||
网站域名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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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地址列表 |
| ||||||
服务器放置地址 |
| ||||||
| 姓 名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 传真号码 | ||
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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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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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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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级单位/投资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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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文化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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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 |||||||
省级文化行政 部门审核意见 |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案号: |
(背面)
填报说明:
1.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填报本表;
2.如属个人网站,“互联网文化单位名称”一栏填“个人”,“单位负责人”一栏填网站所有者姓名;
3.“有效证件号码”栏应填写上级单位批准文号,或是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或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编号,若网站主办单位为个人开办,则该栏应填写个人有效证件号码;
4.“互联网文化服务内容”栏应填写所提供的文化服务项目,包括: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艺术品、网络演出剧(节目)、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