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布实施《青海省消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06.01.2017  15:07

2016年12月30日,经省政府同意,青海省正式发布实施了《青海省消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文共5章10节,2万余字,图表23个。《规划》在全面回顾“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果、分析形势现状的基础上,从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勾画了“十三五”期间全省消防事业发展蓝图。

——聚焦省情实际,优化顶层设计。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省消防事业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消防安全责任依法落实、社会消防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坚实、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消防经费保障更加有力、公众消防安全素质稳步提升为基本着力点,重点解决以“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为代表的“四个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适应我省消防工作实际的火灾防控体系,为全面提高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公共消防安全能力和水平提供了重要依据。

——聚焦发展重点,细化任务清单。

规划》本着“站位要高,谋划要远,适度超前,科学合理”的原则,对接省政府“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省消防工作现实需求,从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提升综合应急救援攻坚能力、大力实施科技兴消战略四个方面,列出17项主要任务和8项重点工程,并逐年分解任务;同时,《规划》制定了城市消防站、消火栓、消防车辆数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微型消防站建有率、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等预期性指标,为青海消防事业发展明晰了路径、夯实了基础。

——聚焦保障短板,压实措施责任。

规划》针对消防工作落实难的短板,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实行考核问责四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全面压实责任。《规划》指出,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把消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综合治理等统筹推进,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依法履职、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实施重点项目扶持;同时,将《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动态监管、跟踪分析、检查督促,为《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依据、扫除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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